最近发生在桃江的医疗纠纷特别多,很多是患者无理取闹,但是也有病人家属反映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医疗机构的明显不作为,给病人造成的痛苦和后果处理仍然一样。了解了卫生部门相关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有过失的不承认,有明显过失的通过司法调解大事化小解决。有重大过失和不作为的通过司法途径然后医学鉴定来敷衍,这已经成为了我县卫生主管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惯用手段。请问桃江县卫生局;你们处理明显的不作为行为有规定吗?以医疗官司医学知识为己用和基础的处理公平吗?医闹和被医闹行为你们区别过吗?很多细节是由卫生主管部门去调查处理的,人民法院是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的结论和医学鉴定来判决。人在做,天在看,大家都会有无助和生病的那一天。对无理取闹的医闹行为请你们挺直腰杆,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勇于担当。这样才不会辜负公立医院的招牌和救死扶伤的精髓
有责任要担当,面对无理的医闹也不要怕,公道自在人心。
支持楼主观点,无理的医闹和医职人员的失职都要严厉处分。
当前由于医疗知识的专业,司法途径的不完善,医疗机构的不作为加上政府的沉默,患者家属的合理诉求怎么才能体现?什么才是医闹?
医闹是实属无赖,不闹没人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老实人永远吃亏。
2016-08-19 15: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