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机关领导:
我叫严梦林湖南省涟源市桥头河镇义溪村六时组村民,2016年12月7号上午九时三十分左右与湖南省涟源市桥头河镇义溪村翻身组村民严桂军为两组共同扩建村里水井一事发生口角,因水井扩建影响到我家农田松动,本人要求在场工作人员帮我夯实农田,以免以后漏水,在场的工作人员严桂军出来搭讪,说你家的农田不会漏水。我说你能不能保证以后不会漏水,如果能保证,以后漏水我就不找两组组长,就找你。他说:找我,我就泼去你好远,泼去你好远,泼去你到桥头河去。两组组长都没有出来吭声,他却出来搭讪还出口伤人,我变指手过去和他评理,也许他以为我是要打他,但是我从来没有过激行为,他当时正在拿铁锄头做事,我刚走到他面前,他就用铁锄头打到了我右手上,我被他激怒了,抓住他耳朵咬了一下。,他还掏出手机到处打电话,嘴里不停念叨:要得,梦林,要得梦林,你吃得我住,当时我就是回了一句:我吃了你碗凉水,后经村民朋友劝解,我老婆也赶到了现场,我老婆打了电话给村支书,支书也赶到了现场,说暂时各治各的伤,以后再做调解,并且村支书说如果谁叫人就谁负责。后来我被村民朋友送往桥头河三人民医院,经x光片检查结果为骨折,得知骨头骨折了,我拨打了报警电话,桥头河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医院了解了大致情况便离开,我在当天入院桥头河三人民医院,然而就在当天下午,一群自称为严桂军的外甥们先后进入我病房对我进行威胁,恐吓,并扬言要等我好了花几万元打死我,无奈,我又报警,派出所工作人员赶到后他们才陆续离开进入严桂军的病房,随后我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桥头河派出所做了口供材料,12月8号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涟源市公安局进行伤残鉴定,因桥头河医院的x光片显示欠清晰,法医要求我去涟源市人民医院重新进行x光片检查,不料检查结果为右桡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得知伤情的严重性,因考虑到桥头河三人民医院医疗条件有限,我于12月9号转院至娄底市中心医院,并于12月12号在全麻下进行了右桡骨骨折钢板螺钉内固定术,手术顺利,12月16号在派出所得知伤残鉴定结果为轻伤一级,现已用去医疗费用三万元,我已于12月26号出院回家修养,凶手严桂军至今无法无天,逍遥法外,在我受伤后还指使其外甥如此嚣张跋扈的来医院病房威胁,恐吓我,为了严惩犯罪,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特报告公安机关,恳请依法严惩严桂军为惑,并责令其承担本人的资料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现在派出所至今未能给我一个答复,备案上去也没有立案侦查,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何为法?
现在都是利益打先锋了,转来转去就是双方吃亏。
现在都是利益打先锋了,转来转去就是双方吃亏。
派出所都是吃闲饭的吗?
官官相护
派出所也是够可以了,这事都拖了这么久,还没处理?
忽悠来忽悠去不过就是指望你们去送礼罢了
2017-02-05 23: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