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水水库移民投诉书
尊敬的国家信访局领导:
投诉人:刘常华,证件43022419651167970,系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桃坑乡晓枫村蕉岭组人。
被诉人:杨平华,茶陵县移民局局长。
主要投诉:不作为,胡作非为,拒不履行协议,拒不执行细则,不公移民信等违法乱纪等腐败行为。
投诉事项:
1、 不作为一年多时间不办理国家信访局2013年11月转交的《征地补偿争议复查书》作复查答复,对县信访局2014年7月转交的复查书不作复查答复。
2、 胡作非为,回复书坚持违约,隐瞒政策,掩盖投诉人淹地事实,继续损害投诉人权益。
3、 拒不履行协议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路征地标准补偿拆迁户房产土地、道路,也不按移民户标准补偿。
4、 拒不履行协议第四条和不执行细则第三十二条1、2款规定为投诉人移民截止日登记结婚分开居住的儿子按截止日前安置标准分配宅基地,拒不按协议和细则第十九条返还49600元地基费。
5、 拒不履行协议第七条、第九条和细则规定支付投诉人过度期二年生活费补贴2万元和后期扶持。承认投诉人60余群蜂,却又拒不补偿。
6、 拒不执行细则规定为投诉人办理非农安置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7、 拒不公开移民安置区图纸,拒绝群众查看详情,拒不公开投诉人房产补偿审批表、征用土地补偿明细表。
8、 拒不公开村组征地面积和拔款到村组明细表及晓枫村蜂农兴办中蜂场项目扶持款审批表和拔款数。
9、 压制符合分户弱势移民安置宅基地,拍卖桃江移民小区地图内一组后两排30多厢宅基地。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长期居住在水库淹没区,全组搬迁,2004年淹没实物调查时以影响户登记投诉人房产,耕地全淹山林淹没很多,又被水库工程公路征用2亩失去生产资料,房屋在淹没线上修公路造成危房紧急拆迁。投诉人因患风湿病严重时生活不能自理,主要靠养蜂管理果园为生,搬迁前有66群蜂,150株果树。2010年9月30日移民截止日投诉人儿子已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早已分居,派出所压制不准分户,现有人口8人为二子户。
2007年7月环库公路在投诉人房屋墈下未征地非法强行施工侵占投诉人果园,驻组移民工作人员没有主动帮助转移蜂场连通知都没下,在出路被挖山体滑坡危及蜂场和房屋,只好违背中蜂转场必须夜间进行和超过两公里的规律就近紧急搬迁四十箱导致蜂群混乱打架采集蜂偏集损失惨重。当时移民局十多人亲临现场要投诉人签不平等协议被拒。8月下旬连降暴雨投诉人房墈全线滑坡已致墙脚,移民局发布政令要村里叫投诉人冒雨撤离。9月6日在乡政府移民工作人员哄骗下,同意留后面两间房间保持供电管理蜂场果园,双方签定了协议,乡政府毫无诚信戏弄百姓不仅断电还取走电线,投诉人无法在原处管理蜂场,又不能把蜂场搬到无蜜源和人口密集的安置区,只好要求对蜂场进行补偿,移民局不予理会。12月蜜蜂进入冬眠期正值需要安静之时,公路施工队又在离蜂场不到50米远地方进行工程施工,也不通知投诉人转移蜂场,爆破炸烂蜂箱使蜂群受到剧烈震动引发本能性吃蜜,又加上天气恶劣寒冷无法外出飞翔排泄导致痢疾传染而垮场。被投诉人两次修路无视《物权法》使投诉人蜂群毁损殆尽拒不补偿。房产土地征收即没有按公路补偿标准也没有按水库补偿标准,本是同一工程征用淹没线上土地、宅基地、果园和道路拒不补偿,连300元/亩青苗补偿公路只给一半,耕地无一文。因被投诉人不及时安排宅基地人为延长过度期至2年使得投诉人省吃俭用东凑西借了4万多元,可被投诉人连2万元前期过度补偿都不予兑现。本应对等补偿的宅基地却违约违规收取49600元地基款,而与移民已办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两项费用花掉所有补偿,变相没收房产。同一年内其他村公路拆迁户全划为失地随迁移民,移民认定存在明显歧视。
投诉人苦于在茶陵上访无果,于前年上京投诉,同年8月网上投诉,乡政府作了回复坚持违约,同年11月又在网上申请复查痛诉乡政府回复人丧尽天良。移民局终于答应由村里为蜂农申请兴办蜂场项目扶持金,申请资金17万元落实到2户蜂农才各1万元,蜂场根本无法筹办。投诉人无妻已经失业七年,被诉人拒不公开移民信息,投诉人无法知道该得补偿,且拒绝受理投诉人诉求。无奈之下又于去年7月到省市移民局、市信局、市纪检投诉,被诉人仍然无动于衷。投诉人只好向省市信访局多次电话投诉,在县信访局的协调下,局代表答应“为投诉人认定移民身份,宅基地或套房安置新分户”乡政府也答应给予特困救助,然后被诉人却又马上拒绝签字盖章,并否认第九条协议,回复却拒写复查二字,使投诉人无法按程序逐级投诉。
在纠四风对腐败零容忍之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之下被诉人肆意侵害投诉人权益,因此再次投诉,殷切祈盼上级领导支持合法诉求,受理查处,以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至此
敬礼
刘常华
2015年元月4日
网友“lch65”,您好!
茶陵县洮水水库是国家发改委批复建设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2005年坝区开始开展移民试点工作,2007年大规模移民,2010年9月底,库区旧房全部拆除,移民搬迁工作基本结束。
一、投诉人刘常华基本情况
刘常华,茶陵县桃坑乡晓枫村蕉岭组人。原在桃坑乡的房屋在洮水水库淹没线上,不属洮水水库移民户,但因修环库公路需要,2007年9月,该户与桃坑乡人民政府签订环库公路拆迁补偿协议,协议拆迁人口共4人,房屋正房面积约298平方米,土木结构,房屋等实物指标补偿和搬迁费等人口补偿款共计71742元,均已补偿到位。经抽签在热窝里既然是环库公路拆迁补偿协议,为什么协议内容里又说与享受洮水水库移民一样的政策待遇呢?这难道是你们移民局与人民政府哄骗百姓的手段?
茶陵县移民局和桃坑乡人民政府回复“该户原在桃坑有一约60余箱蜂场,在修环库公路时,该户已将蜂场搬走”,你这是在骗鬼吧?一个山旮旯里又体弱多病的村民,政府没有组织搬迁,60群蜂除了能在家里前后院圈养还能搬到哪里去?如果不是当时你们把该户院子全挖塌方了,如果不是当时产生激动矛盾了,试问你们会以哄骗的方式引诱人家搬迁吗?
“4、安置情况说明。刘常华在库区原有正房面积约298平方米,土木结构,现在热窝里移民小区安排了两厢建房宅基地,正房面积约370平方米,砖混结构。”也亏茶陵县移民局和桃坑人民政府也敢在公众网讲出这样的话,真的是睁眼说瞎话谎话连遍,不过反正你们也可以一手遮天,肯定也是肆无忌惮了。热窝里移民小区,每厢建房都是以4x14㎡的单位规定建制,怎么到了这里就成了“两厢建房宅基地,正房面积约370平方米”?
既然你们敢说“我局财务组工作人员也向刘常华提供了该组用材林、田、土等淹没面积及补偿款拨付情况。”该户又不承认,那么请向网络公开以上情况!
致中共茶陵县常委公开信
彭书记和各位常委委员:
您们好!我是刘常华,在此首先感谢茶陵宣传部指示移民局和乡政府在红网于1月7日联合作出回复,但回复与事实不符难于服人,特向县常委写信反映。我今天在此对移民局和乡政府的回复答辩如下: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说明与事实不符:我长期居住在淹没村组,所有耕地被淹,失去生产资料,房屋也因为洮水水库的建设拆迁,是失地移民。洮水水库环库公路本身就是洮水水库工程的一部分,没有洮水水库哪里要修什么环库公路?我们村组本身也已经新修了一条公路通车,又怎么要因修公路拆迁?我们家房屋占地面积298平方米,受影响不可恢复的果林、经济林、田、土等征收与淹没的各项补偿、及后期补偿均没有按照国家及省里相关规定和政策的标准进行补偿,更没有详细的提供过补偿款拨付情况。也从未向所有公路拆迁户发过什么手册和宣传资料。
二、投诉事项说明与事实不符。 1、移民局对不作为,拒不作复查答复说明与事实不符; 移民局是主管水库移民的单位对乡政府答复有权作复查答复至今一年多时间仍然没有对国家信访办受理我的复查申请作复查后答复。被投诉人说“我局是信访回复单位,并无复查权力,应由我局上级机构对其进行复查答复”被投诉人既然逃避作复查答复的义务,那为什么又对我的复查申请在2014年12月9日作第二次同样的答复?既然被投诉人要故意逃避复查答复的责任,那为什么不明确的告知投诉人复查答复责任人?况且县信访局都说这是由县移民局答复,你们又何必相互推诿故意刁难?
2、投述移民局、乡政府坚持违约的理由:《协议书》第4条宅基地补偿与移民户同等补偿,第7条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第9条与影响区移民户享有同等权益和补偿。白字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确确的标明了我所可以享受的权益,为什么移民宅基地补偿户与我同样情况可以分户安置宅基地而我不能?两年过度费至今不兑现;205线以上有百多户影响区移民户他们可享的权益而我不能享受……这不是公权滥用违规枉法是什么?关于宅基地款情况,收据里也是一清二楚的写着是地基费,怎么到了2014年6月3日茶陵移民局回复内容里又变成了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呢?是违规行为被投诉了,实在拿不出理由找出的借口吗?况且被投诉人也从来没说过搞这些建设要移民承担这些费用呀?而且这么高昂的基础建设费用是应该由我们贫穷的山里人承担的吗?既然被投诉人在2014年6月3日回复中承认了对等原则,又承认了原有正房298平方米两层,那么为什么却只给我安排两厢建房宅基地而不是298平方米的两层楼房?再者,热窝里移民小区的宅基地规划的明明是每厢14x4.2米的用地面积,怎么我两厢用地面积就又变成了370平方米呢?搬迁补偿费、过度期生活费和蜂群损失也没按2005年5月16日《茶陵县洮水水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实施细则》、《民法通则》、《物权法》解决。
3、要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理由:热窝里移民小区是株洲市批准非农安置区,移民局、乡政府和移民工作组三份答复也一至说是非农进城安置区,那既然都说是非农进城安置区,那凭什么不办国有土地使用证?既然是按原土地对等办理,那请问你们征收了我多少土地,给我对等了到底多少土地!现在全移民区的移民都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请问你们又给他们对等了多少土地?
4、公开兴办晓枫蜂场项目扶持款的理由:村里为我和邝满香的申请办蜂场项目扶持金17万元到户是各1万元,我们写的是扶持款领条。在此说成帮扶款,无论什么款总有审批表。和拨款记录,为什么拒不公开。
5、晓枫村蕉岭组的征地补偿款没有到位,有蕉岭组长证明证公路征地款没有到位。至今未公开淹没山林、田土补偿。公开青苗款公路短缺一半。淹没土地青苗补偿没有付分文。公路征收宅基地、土地、山林补偿下落不明。环库公路本是水库工程的一部分,都带来不可恢复的损失,与淹没土地是同等补偿,然而这些也没有补偿。
6、压制分户事实存在,符合分户弱势移民自已跟本申请不到宅基地,而关系户低价收买其分户指标就可获得宅基地进行倒卖。热窝拍卖地基本应该是用来安置移民作宅基地用的,可被投诉人却慌称是属于什么红线外的,这是红线内红线外的还不是由你们说了算?
7、移民局为了逃避责任,歪曲事实说我蜂群搬走了,没受损失。2007年7月上有三标修路,下有一标二标修路老路被毁新路未通连门口出路都滑坡蜂群搬往何处?两次修路正恰度夏、越冬断子期是养蜂关健期,其间损失是蜂群难直于恢复。而且明知道我还有少许没有被毁的群蜂需要打理,还直接断我电,连我家电线都收走,这不摆明了欺负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旮旯又体弱多病的弱势穷农吗?如果不断电我凭我20年养蜂经验,多少还可以挽回些损失而不至于一本无归。现已失业七年沦落到有病无钱医有不平却又得不到伸张,难道非得把人逼的走投无路做出激烈的行为才甘心吗?
七年来我一直盼望茶陵县委、政府对我移民遗留问题有个公平的处理。弱势移民也是人,也而要生存。请求彭书记和常委主持公道,维护我的权益!
此致
敬礼 刘常华
2015年1月19日
2015-01-04 23: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