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村民理应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但作为被征水田农户户主之一的我有话说。湘潭县云湖桥镇政府征水田没严格按农村土地赔偿标准进行补偿。原本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悲哀的是我们被征户没看到镇政府贴出的任何关于征地预告,没组织征地听证会(他们单独讲解,利诱老人签字,各个击破)没看到任何以政府单位文件的土地补偿标准,没有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他们一口价7.5万/亩,这标准是n年前国家旱田补偿标准,而征我们的是水田,n年前水田补偿标准按国家的补偿标准是9万加。可气的是湘潭县云湖桥镇政府没经村民集体同意便开挖掘机野蛮粗暴强行开道毁田……更可气的是作为户主的我,征我地,毁我田,湘潭县云湖桥镇政府从项目立项到开工,没一代表或负责人跟我协商,连一个电话都没联系我。前几天有村民致电于我,告知强盗要毁田开工了,我还傻乎乎的想他们是政府,应以理服人走章程,直至看到短视频……我想问问政府,你们所学习的3大纪律8大注意是什么,什么是民举,宣染的据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又指的是什么……唉!希望引起相关部门与领导引起高度关注,现如今的我,只能抗议再抗议,遣责再遣责求转发 。
修路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村民理应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我们这里国家修路征收是6万一亩,没有一个村民抗议,都是支持态度,因为是修路,不是商业用地。
虽然不知道事情具体谁对谁错,但既然有异议,就说明有问题。政府部门作为服务部门,处理事务就应该公开透明,将群众有疑问的情况说明清楚,将相关的规章文件展示出来,做到以理服人,我相信这样的话老百姓也不会无理取闹的来阻止这样的民生工程的。
修路我们作为村民都很支持和高兴,但是政府并为组织村民开会说明一系列的情况,直接看好日子强制动工,引起公愤,村民阻扰政府就动用黑社会!这让我们很心寒!
这不是国家征地修路,是镇政府在没有审批,没有红头文件,没有按征收程序走的,故村民意见有点大,挖掘机挖田政府并无任何人员在场
希望当地镇领导、当地政府机关能为民做主,给予百姓一个公道的处理结果,避免激发民愤,不能违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所谓的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这叫什么?山大王圈地吗?看中了就是我的……须查,一查到底。必须严惩违法幕后黑手,还村民一个公道。
当地市,县级政府必须引高度重视,严惩无视亵渎党纪法规的部分党政机关人员,以此案例为典型,严惩下那些利用职权违法乱纪人员。最好是市委常委领导班子先暗访,听听群众的呼声是否属实,再现场执法。
当地市,县级政府必须引高度重视,严惩无视亵渎党纪法规的部分党政机关人员,以此案例为典型,严惩下那些利用职权违法乱纪人员。最好是市委常委领导班子先暗访,听听群众的呼声是否属实,再现场执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所投诉的内容主要涉及云湖桥镇的闿运大道项目建设。我镇的闿运大道项目由县住建局主管,平台公司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为确保项目有序进行,县住建局、县城建投、云湖桥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县城乡规划局对云湖桥镇人民政府出台了潭规预审函〔2017〕16号关于云湖桥镇闿运大道建设项目规划预审的意见,该项目符合《湘潭县云湖桥镇七里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该项目的选址;县国土资源局对云湖桥镇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湘潭县云湖桥镇闿运大道工程项目的初审意见,该项目符合《湘潭县云湖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2016修订版),同意通过初步审查。2017年10月30日,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了关于闿运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定,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12月1日下达了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4303211712010204,中标单位为湘潭市市政工程公司,中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交通工程等。根据中标通知书,12月28日,县城建投与湘潭市市政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闿运大道建设项目为云湖桥镇湘绮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长504米,宽32米。项目报批以来,云湖桥镇政府组织村组开展相关调查、宣传工作,对工程涉及的七里铺村大屋、麻元、红日、东升、向阳5个村组传达了闿运大道建设的意义、规模、土地征收政策,村组及联点干部入户进行了走访宣传,对村民意见进行摸底。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3〕8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要求,湘潭县每亩水田补偿标准ⅰ类为57000元/亩,ⅱ类为51000元/亩,ⅲ类为46000元/亩,云湖桥镇闿运大道所征土地按ⅰ类标准征收,加上青苗补偿费3000元/亩和设施补偿费5000元/亩,总征收费用为65000元/亩。2018年5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文件出台,其中湘潭县ⅰ类土地补偿标准调整为74100元/亩,闿运大道建设项目预征20亩左右土地,我们会根据此最新文件标准执行土地征收。根据调查情况,土地征收协议已有70%村民签订征收协议,未签字同意的村民还在沟通协调当中,并未出现强制征收土地行为。预征土地征收款项已打入七里铺村级账户,施工单位安排人员定点放线,确定每组征收范围,以便确定每组的征收补偿款。
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镇会继续积极与七里铺村村组和项目涉及到的村民进行沟通,并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同时,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及时向我们反映相关情况。谢谢!
云湖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2018-04-25 1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