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安县委冯德校书记,您好!
东安县世纪联华超市(东山店)老板龙素兰、唐小荣夫妇以开办超市为诱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大肆进行非法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抢劫”钱财。她们在东安及周边地区诈骗供货商和投资人钱财数仟万元,受害人有社会各界百十号人。龙素兰、唐小荣夫妇通过隐瞒投资真相,暗地卷走投资资金任意挥霍,为其子女在长沙购置多处豪华别墅和多台豪华车辆供其享乐。在债权人知情后,又千方百计非法转移资产。东安县世纪联华(东山店)债权人所占股份60%的利润分红被龙素兰洗劫一空,全部非法转卖给他人,并伙同他人共同诈骗投资人数仟万元借款后卷款潜逃(有合同书和龙的保证书作证据)。
这是一种典型的诈骗行为,通过隐瞒投资真相骗取钱财,得手后卷款潜逃,并大肆挥霍和购置豪车豪房供子女享乐。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和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且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完全符合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债权人在3个月前就向东安县公安局递交了刑事立案申请书,且龙素兰夫妇也同时在进行攻关和搞关系活动。至今案件没有任何进展,也没有得到答复和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之夭夭且十分嚣张,还通过电话进行威胁和恐吓债权人。
在此,我们所有债权人呼吁、请求东安县委县政府领导为民作主依法办案,以保障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诈骗犯罪,树立法治东安的尊严!
(备注:龙素兰夫妇诈骗案的所有证据材料在3个月前已交给东安县公安局经警大队备案)
所有受害人集体向媒体求助,希望媒体声张正义!
2017.7.26
关于网帖《东安县世纪联华超市老板大肆进行非法集资》的回复
2017年7月26日,网友替天行道v在红网“问政湖南”上发表了《东安县世纪联华超市老板大肆进行非法集资>贴文。我局知悉后,立即调阅了相关案卷,在现阶段侦查的基础上,回复如下:
2017年6月10日,东安县居民秦六山、唐建军、唐小林等人到东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东安县世纪联华超市老板唐小荣、龙素兰夫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
东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对此案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因世纪联华超市经营不善,导致超市亏损,拖欠供货商李海珍、张前中等21名供货商货款共计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叁仟捌佰捌拾捌元。2017年1月1日,唐小荣、龙素兰夫妇与债权人达成资产重组协议,由赵海波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购得世纪联华超市40%股份,龙素兰持有60%股份。龙素兰所持有的股份分红,全部用于偿还供货的欠款及债权人的借款。由于赵海波帮助龙素兰偿还了部分供货商的货款,龙素兰又转让了世纪联华超市11%股份给赵海波,世纪联华超市股份现占股比例为:赵海波:51%,龙素兰49%。现世纪联华超市正在正常营业中,龙素兰分得的超市所得利润现正在偿还超市所欠供货商货款。同时,我局经调查后还发现,2009年开始,龙素兰以经营超市为由,以2分、3分月息向刘素芳、唐建军等14名借款人共借共计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元整。
目前,我局经侦大队已受理此案,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之中。
东安县公安局
2017年7月31日
我是贴主,本贴回复严重失实,纯属不负责任。
2017-07-26 08: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