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
你们好!
我是团结乡二峰村村民,我老婆于今年5月22月在市医院产下一子。出院回家数天后村妇女主任告诉我说一个月之内要进合医,只须交150元方可。如果超出一个月就须缴纳600元才能进医保。由于个人时间问题,我于6月20日到七里镇镇府办理合医事项,并未超出一个月的范围,且七里合医办工作人员给予了办理,(有发票证明)但之后由于小孩发烧到市医院住院,出院的时候才发现医保用不了。我就纳闷了,明明进了合医怎么会用不了,几经折腾又找到七里镇府找到办理合医的那个人!她竟然说她失误,这才告诉我说进合医的时间是28天之内!还理直气壮的说谁不会有失误的时候!并要我当天再交450元就可以马上入保!我想说,由于你们的失误,给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造成多大损失!妇女主任给的信息是一个月之内!难道公职人员的失误就要我们老百姓来买单的吗?事后找到村委,村干部说会调查.解决!我且相信!可是到今天为止,一个月的时间了,没有一点音讯!这才找到村干部询问,得到的答案是解决不了。解决不了干嘛不告诉我们啊!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任何回访!这就是公职人员!
虽然不是什么很大的事,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是我们这些百姓的利义!也给那些玩忽职守的人敲个警钟!希望有关领导给予处理,解决!
在此感谢!
2017.09.04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政发〔2016〕29号
28天以内,2017年缴费150元,新生儿出生之日即可享受医疗费用补偿;28天以上的,2017年缴费600元,新生儿从缴费的下一个月开始(30天以后)方可享受费用补偿。
2017-09-04 2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