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离了婚的恶媳一家人霸占男方父母房子还扬言要灭门,法院判决成白纸、受理的强制执行成空话。山穷水尽,赢了的官司倒贴41万巨款,死了才能进入自家的门,是谁让司法权威损失殆尽,相信法律反陷绝境叫平民如何信法?!
本人是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物权纠纷(2016)湘0702执144号强制执行申请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原物返还一案,经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早于2015年10月15日就作出(2015)武民初字第02027号民事判决书(见图1、2、3、4、5),判令被执行人从涉案房内搬出,赔偿损失。该判决生效后,3被执行人无视司法机关及国家法律,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恶意不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本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武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武陵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29日受理立案(见图6)。强制执行期间,本人多次联系法院执行人员,要求采取司法措施,尽快结案,但法院执行局仅是纸上谈兵,对3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放任不管,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致使法律判决成白纸,受理的强制执行成空话。
强制执行期过后,本人在法院不执行、公安不立案,提级执行无望;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被执行人廖某公开要杨言要灭了我全家、当着公安的面也要打死我的情形下,为确保全家性命安全,只得按3被执行人的非法要求,绝望的与被执行人签订了一份明显有失公平、违反法院判决的“和解”协议,违心答应支付给被执行人41万元巨款(见图7、8)。但时至今日被执行人还是以各种借口阻止本人进入室内(见图10),导致案件始终不能了结。
纵观此案,2015年10月15日,收到胜诉判决书;2016年2月29日,武陵区法院受理强制执行;2016年6月3日,在省、市政府网论坛发帖,请求武陵区法院依法追究湘0702执144号被执人刑事责任;2016年8月17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追究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刑事立案(见图9),最后在被执行人“老子就是法。”、“你去法院告啊。”的羞辱下,只能是私下“和解”!时至今日仍然进不了自家的门,其过程让人感觉阵阵寒心。
几十年来,我一直相信法律,一直深信“人民”法院,本案也一直寄希望于法院,新闻媒体也经常播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但本案执行阶段,本人任何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都得不到司法途径真正的支持,最终受伤害的却是自己!我现在终于发现,在常德市武陵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个案时还是一句空话。法院是只管判,官司打赢了,房却要不回的,判决书就是一张白纸!要说是对方当事人没有能力或事实上根本不能执行也就罢了,但法院作为国家法律的适用者、执行者和实践者,只管收取诉讼费用,对当事人的诉求是否实现不去管,受理的强制执行不采取任何强制手段,这样的法院还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院吗?法律有何用?法院的判决有何用?这叫平民怎么相信依法治国?
如今,本案3被执行人在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没受任何处罚的纵容下,3被告的气焰更为嚣张,只能完全按其意图去结案,不给41万元巨款去看房,见我一次打一次,如收回房子就要灭门我全家。众所周知,靠退休工资去攒41万元巨款是难于青天的,也就意味着不卖掉涉案房,这笔巨款永远无法凑齐,3被执行人就有“法律依据” 永久霸占房子。现在这份完全背离本案生效判决;明显有失公平、违反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乘人之危,在违背本人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和解”协议也成了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要我出钱结案的法律依据(见图11)。法律演变为3被执行人强夺他人财产、损人利已的“羊皮大衣”。
现在,我一个平民百姓喊天不应,叫地不灵?!万般无奈之际,借助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恳请社会各届主持公道,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为民做主!敬请各位网友关注此案,本人将向社会公布此案的进程。
图1民事判决书
图2民事判决书
图3民事判决书
图4民事判决书
图5判决生效证明
图6执行案件受理通知单
图7“和解协议”
图8“和解协议”
图9刑事立案不立案通行书
图10死了才能进门
图11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要我出钱结案
颜忠军律师:主动变被动,被动变绝望,谁之过? 依据(2015)武民初字第02027号民事判决书,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这个事情你本来掌握了主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在法院执行不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你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即你支付40.9万元后被执行人搬出房屋。你这步棋走错了,而且错得离谱。由于这个执行和解,事情由主动变被动。
你反映:靠退休工资去攒41万元巨款是难于青天。问题是达成执行和解之前,你为什么不摸一下自己口袋里有多少钱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要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你必须证明和解协议是因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但是恕我直言,这个观点被采信的可能性极低,基本无望。达成了执行和解,你现拿不出钱,这个事情由被动变绝望。
本来是一盘好棋,因你一步走错,全盘皆输。当地法院未在法定期限内强制执行(2015)武民初字第02027号民事判决,这个时候你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也可向当地政法委、人大求助,由政法委、人大主持公道,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如今,达成执行和解,但你拿不出40.9万元,此情此景,怎么主持公道?怎么为民作主?只能一声叹息,晚了。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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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名名言,赢了官司输了钱,你还相信法院啊,法院是吃了被告再吃原告,不上几回当不懂事。。。。
刚刚看到了这篇论文,我也知道其中的一些事情,我就说几句真心话,1,从小孩出生,从未看到过男方看过小孩,也未承担过小孩的生活费与教育费,甚至怀疑过小孩不是男方家的,从小孩出生到现在六岁半,一直是女方父母抚养长大的,2、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签订协议,男方主动提出不要小孩,作为赔偿结婚的新房过户给孙子由女方居住抚养长大,可是没过多久在离婚时,男方父亲就反悔坚持说是女方的威胁签的一份离婚协议,离婚后,男方也没出过一分钱抚养费,还反过来告女方占用房子,要收取房租费,3.女方是农村人,为人正直心善,没那么多的小心机,离婚后,男方的父亲几乎天天打电话威胁,大骂,想尽办法要把女方连孙子一起赶走,女方每天受着委屈还带着小孩生活,连孙子都问过男方的父亲,爷爷你为何房子不给我们住啊。。。爷爷确回答,你还小不懂,以后都是你的,连孙子都不要的人,你们大家会相信吗。。在男方父亲眼里没有亲情只有金钱,作为一个爷爷,说过一句话,虽然没证据但绝对真实,老子要把所有房子卖了出去重新找个伴过好日子,4,论文上面男方说赔偿女方41万,是男方父亲主动打电话给女方去法院签的协议,如果不相信可以查双方的号码,女方说可以给大家查号码,这几年来是谁每天骚扰威胁谁,身正不怕影子歪,我只知道女方家忙着挣钱忙着带孩子,没那么多精力去跟男方父亲闹,女方说了论文上面有的话没说过,男方父亲属于诬陷,如果大家有闲心可以去女方住的地方去查查,甚至可以去问问孩子,看看孩子怎么说,5、甚至大家都可以去查查男方的父亲和女方的父亲的为人,女方可以提供双方以前的工作同事,看看在同事眼里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女方要求我给男方家里一句话,给孩子多一点爱,没事多看看孩子,别为了自己的一点私欲毁了孩子的一生,,,
关于1;是否看望过小孩,男方可提供看望过小孩的音、影证据;鉴于被执行人一方对男方多年来支付的费用一律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为吸取教训,后来男方采用了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有银行交易记录为证的支出费用也要否认?
关于2:女方如不是为争夺房产为目的,离婚协议为什么是在闯入男方家中要杀男方全家并将人打伤的情形签订的(有事发时录音,见图1)?是谁起诉争夺抚养权(见图3民事判决书),要将房子过户给年幼无知的小孩?
关于3:为什么男方没采取停电、停水、停燃气的措施,将女方一家困走?“在男方父亲眼里没有亲情只有金钱”,请问女方为什么要拒绝男方给小孩一套两室一厅住房,让小孩居住到男方身边来?为什么要拒绝不要女方出任何费用,在绝对保障女方的探视权的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为什么女方要拒绝新闻媒体的界入?一提起媒体采访就要跳楼?
“离婚后,男方的父亲几乎天天打电话威胁,大骂。”你看到过女方保存在通讯设备内的通话记录或电信营运商通话记录?如有请提供,如提供不出请解释清楚。
关于4,是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是谁对法院腾房公告视面不见?“和解”协议为什么是在强制执行期内过后才签订?“甚至可以去问问孩子,看看孩子怎么说。”让别人去影响年幼无知孩子的生活,你觉得这样做合适吗?
关于5:房子被女方一家强占,门都进不了,如何去看孩子?男方同意提供一套两室一厅住房让小孩居住到男方身边;充分保障女方一家对小孩的探视权,不要女方一分钱抚养费,由男方一家抚养小孩,只是让小孩换个居住环境,就会毁了孩子的一生?
其他:“和解”协议中女方要价27万,根据民事判决书,由女方提供并由法院认定的财产能值那样多钱吗(见图5)?这样漫天要价,能说明是女方是什么样的为人?至于其他问题在法院的两份判决书中有明确的判决,本人也就不一一答辩了,相信是非自有公断。
最后提醒,很多情形下我都固定了录音及其他方式的证据,必要时会提供出来,任何人都应尊重事实、遵守法律。
图1:女方一家强行闯入男方家签订离婚协议时将其父亲打伤的照片。
图2民事判决书。
图3民事判决书。女方起诉争夺抚养权,要将房子过户给年幼无知的小孩。
图4民事判决书。
图5离婚时由女方提供并由法院认定的财产。
图6离婚时由法院分割夫妻的财产。
图3民事判决书。女方起诉争夺抚养权,要将房子过户给年幼无知的小孩。
2017-06-01 09: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