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中止缠讼,保护村民集体资产的请求
我们是岳阳市南湖新区求索街道渔光、天灯、良万三社区的失地农民,我们于1993年用土地费、安置费约800万元在南湖大道和求索西路交汇处建成了占地五亩、高十一层、建筑面积约一万平方米的大楼。
大楼建成后,由三社区的前身金鹗山村村民委员会与珠海高阳实业公司于1994年签订了租赁协议,于1997年与金龙大酒店签订了转让合同,于1999年与香港高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三个公司法人代表均为周勇福,系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他们既不交清租赁费,也不付清转让款的情况下,一直占据大厦。我们在多次书面、口头催付转让款和租赁款无果的情况下,于2000年6月7日,先后以珠海高阳公司、金龙大酒店、香港高阳公司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历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审理,在2006年4月2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湘高法民一终字第100号终审判决判定三居委会于1997年12月18日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并返还金龙大酒店5925078元,并由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在规定时限内按此判决书内容已执行完毕。但这三个未营过一天业、早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执照的空壳公司一直以金龙大酒店的名义不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已被完全驳回一次,后又通过关系,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交办的形式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最高人民检查院于2015年8月2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目前又指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我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而且官司每次都是胜诉,不知为什么法院、检察院总是受理对方的无理缠讼?这场打了十六年官司的所有费用可以重新建这栋大厦了,而且这么多年由于官司缠身根本未产生效益,甚至还背了不少外债,我们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现在与我们打官司的并非原法人代表周勇福,而是以曹建平为首的一伙人整体受让原法人周勇福所谓的债权,与我们缠讼。他们对外宣传大厦是他们的,目前只是在打官司,以此为由到处在融资,说的不好听是骗钱。而且他们为了达到低价购买大厦的目的,不择手段,与我们这里的部分村民勾结打着为失地农民买社保的幌子,经常上访、集会,逼迫我们将大厦处置给他们,其实他们是为了低价购买大厦后填补在外骗钱的巨大亏空。而且每申诉一次都做法院工作,要求将大厦处置给他们,美名其曰是和解。
我们都是一无社保、二无医保白发苍苍年近古稀之人,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得到大厦的分红,来弥补我们的生活收入。大厦是我们上万居民的立身之本,什么人都不卖,就是卖也绝不卖给这些骗子。我们不知这官司是否还有个尽头?试问,是几个跳梁小丑重要,还是上万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重要?我们打了十六年官司了,我们相信法律,尊重法律,但代价太大了,我们不想再打官司了,不得以的情况下,我们上万居民只能采取集体性上访甚至集体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反映情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恳请省人民政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介入此事,终止对方在法院的缠讼,万分感激!
渔光、天灯、良万全体居民
2016年5月5日
代表:
刘东芳 13787307698 张湘平 13786057027
廖五金 13786065935 李 洪 13787301262
侯伴祖 13467306477
我赞成真名实姓举报.为你点赞好让的.现在法院无能.只有靠自己.才有出路我支持
2016-05-16 09: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