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领导的一封民事诉讼信
上面政策真是好,下面对抗瞎乱搞
状告攸县公检法领导有案不立,立案不查,违法不惩,不为民作主,执法犯法、违规违纪问题。
冤、假、错案是司法公正的大敌。把报告案件石沉大海,违背政策以权代法,严重败坏人民法院形象。群众诉讼难、立案难,有苦无处诉,若哭无门,将“为民文明司法之窗”成为摆设。
1995、2007、2012三年三起案件严重被攸县乡镇村组的地方法院人员所控制,公开违法违规违纪掩盖犯罪事实,包庇违法犯罪分子。迫于无奈我只好越级状告到最高人民法院立案,诉求合法权益,申请立案再审,其具体事实如下,恳求上级派员立案查处。
案件一:我女儿邓冬娥嫁网岭镇洞井村老屋组与陈章辉结婚,1995年7月19日晚上,被罗**(女人)和民警派自由劳改犯,晚上跟踪到酒埠江镇普联赶塘冲山上强奸后,顶落渠河内浸死。本人写了报告分别送到了网岭政府、县公、检、法等部门,未立案查处,石建良在网岭镇当副镇长和王菊根阴谋鬼计,强行将我女儿邓冬娥上棺,我和儿子邓新国出面阻止,邓新国被谋害我女的罗**娘家人打伤,第二天网岭镇十多个领导,大瑞村李爱清书记带两个老书记,在洞井村学校上午开会,处理100元钱付给我儿,还要签名盖手印,当时会长领导起恶心众狗难防,有法不依,我被迫无可奈何,领导胡言乱语并黑心,知法犯法罪不轻,杀人何愁理难容,陈章辉一家家破人亡死亡三人,被劳改犯妻李菊秀和其儿占有。
案件二:2007年2月6日上午女婿陈章辉骑单车来到后妻李菊秀家吃生日饭,中午吃醉了酒,下午李菊秀却要陈章辉帮她捡房,结果陈章辉从屋上掉下来摔死。外孙被本组丁林文开水害死,我女儿一家三口被害死。他们三人的死。天上群星都流泪,地下草木都伤情,后妻李菊秀把我女儿家产房屋占有,未查处。
案件三:1994年,我媳妇在湖南坳大兴村贺石冲娘家放鸭在车路边,被嫁女扛床補的撞倒摔死,孙女只有6月,送到我家埋的,安葬费都是我出的钱。我亲人两家一共害死四个,人命关天,百姓有冤无处告。
案件四:湖南坳乡洪刚书纪,彭武刚、甘志高在大瑞村办点,甘志高组织双开和组里的李晓芳老贼党员帮村书记两人建党,杀党员的人,又建党,李晓芳和老根晚上赶到路上杀李迈生,李晓芳贼组长组织几个党员盗窃组里花生种100多斤,还诬赖当保管的我,偷树、偷猪仔、偷鱼出了名,在酒埠江派出所立了案。把林业卖尽,搞尽吃光。强占土地私人卖钱,可耻强盗。
五、夏以良书记当一年走了,我在医院治脚花费壹万多元钱,陈相兰和村书记,把我低保压过。政府陈良忠打人又打摩托。
六、洪虎龙书记、王治在大瑞村办点县来领导开卫生会,我想说屎水緾我吃水井转,我未讲,司法彭武刚带几个人拖到楼门打伤我手止骨,后来经常拖人打。再后,王国福、谭忠亮在办公室内,打碎邓光前手掌骨,在医院住院16日,经株洲市求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没有好都不处理。
七、李晓芳二老根偷挖我樟树4只,卖给自岭村女贩子,修醴茶高速公路带班人拿刀得老贼,强砍我自由山上杉树,王菊根卖给易运华,国家不付青苗钱,贼强砍。
八、外组易森林建房栗家塘冲尾,强占土地2.44亩,未经本人同意,强行搭接电线在我出钱的电线杆上,政府王治村书记冉部长,组织开会强占邓光前开荒田土5分,计壹万叁仟元钱付给王菊根和侄子邓雄勇、志勇,本人不服,却被志勇打断了我的左手。
九、派出所蔡长证所长,我评定7级伤残,不处理,把证拿走,再后我没办法,我在派出所墙上写,公安军队请听党话,依法律治国保国来救人命,我还没写完,几个人把我拖进内,把铁栏门一锁,强打、抢我手机,2013年5月20日上午,蔡长证取掉我的安全帽后,用手打了我左边太阳穴,以上事实公安好汉难决断,国法走哪里去了啊,这类重大违法案件的再次发生下毒手害人命,天理难容。
现在全国各地都高度重视民生,关注农民的吃、住生活等问题,而我一个农民门前连一分作菜自留地都没有,全部是外组的。我作菜在山上挖,现在我二老年迈,儿子个人不行走外面作田,我一不是地主,二不是富农,三不是中农,我是苦劳动贫农,以上什么恶政策,这样强搞。我要求领导把田还给我。
攸县少数领导在为民服务的问题上,表现为“三无”,即无法律意识、无发展前进、无名声(名声狼藉)。经过十多年时间,少数领导在湖南坳乡、网岭镇组织打人、持刀杀人、阴谋害死人的手段花样百出。害死人命,公安按律当斩,执法者知法犯法岂能容。我愿天下太平国强民富。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为人莫做亏心事,半夜叫门心不惊。我的冠名诗是:
光荣一生年迈劳累,为“正理”走天下
前靠依法严惩贪官,翻“命案”还民心
敬请领导为草民作主,还百姓一个公正,帮我答复查处。
原告审诉人:邓光前
联系电话:13974128117
2017年4月28日
我看你是古书读“多”了,为什么事事都离不开你?
2017-04-28 11: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