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预交了100元水费,几个月后抄表员告知欠费117元,然后我马上去交费,却发现收了我几十块滞纳金,请问这个滞纳金的收取是否合法?为什么抄表员不在欠费当时告知我已欠费,却要在欠费几个月后才告知?为什么交电费没有滞纳金一说,交水费却有。还有他上个户要1480元,根据什么收这么多?
我去年用水比较多,是有特殊原因,并不是没有节水。我预交了400元,按道理说可以用几个月,由于天天上班,一时间忘记去核实有没有钱了,有天回家,小区门口贴了4、5张水费催缴单,人家都是一个月、两个月欠费了,我家的写了几个月欠费了,我到交也收了差不多200块的滞纳金。先不说合理不合理,首先肯定不合理。用水缴费是义务,但最起码也先有个告知不?估计他们的水表也是几个月抄一次,不然如果一月抄一次,发现欠费了,要么通知,要么停水,那如果人家外出一年两年的,滞纳金都交死了,,都什么年代了,还收滞纳金,典型的不作为。
2017-07-26 19: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