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湖南省纪委领导们好!
本人胡敏,户口所在地: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船江村,移民村胡德年之女,自我父亲失踪以来,移民户面积补贴款我委托我继父谢顺领取,2015年我继父谢顺找船江村书记胡茂陆交涉,胡茂陆以村上名义取缔了乡政府划付给船江村我家的补助金1200元及两亩田的补助,当时我继父没有与之计较。尤为可恨的是2017年乡政府直补的4400元补助款,胡茂陆竟然以自己儿子胡博名义办卡,钱直接汇入他儿子账户。此种行为是不是假公济私?个人非法侵占他人移民面积补助款?此事败露后,胡茂陆曾多次派谢仪社和谢安华来我家协调此事。可事至今日,2018年5月了,这笔补助仍未发放到我本人手上。从2014-2017年间政府发放补助金应该在2017年底就应发放到位,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到位?反而由原来的4个人头的面积补贴改为3个人头,经多方查找取证上面补助为4个人头,而到下面却按3个人头补发,请问另外的一个人头补助金去哪里了?请问各级领导,这种行为是不是官官相互,这是谁给他们如此大的权力,这是不是为人民服务?作为拆建户的我们,失去了田地,没有经济来源,仅有的这点生活救济都敢侵吞。这样的村霸老百姓还有安宁的日子吗?我只求出来个主持正义的领导,公正公平的处理这件事情,还我们百姓公道!
举报人:胡敏
身份证号码:430681198804119347
关于红网“举报岳阳市凤凰乡船江村非法侵占移民补助款一事”网帖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事情经过
2018年2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日晚上,乡纪委接待了谢顺(胡敏继父)关于举报胡茂陆侵占胡德年(胡敏生父)土地补偿款一事,乡纪委受理并回复谢顺,第二天安排专人对举报事实进行走访和初步调查,201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上班后再全面展开调查。2018年2月15日(农历腊月三十日)下午大约3至4点,举报人谢顺又主动打电话给乡纪委,要求撤销举报事实,举报人谢顺当时说明:4仟多元补助款已通过老党员谢安华和我伍舅(前任村书记胡茂伍,胡茂陆的哥哥)调解送至家里,并开具了收条,昨晚向乡纪委举报陆舅(村主任胡茂陆)的事全部撤回,我们亲戚间自行解决。但是电话挂掉后不到20分钟,谢顺又打电话给乡纪委要求重新举报胡茂陆非法侵占移民补助款。通过了解缘由,是由于谢顺其舅胡茂伍在谢顺家喝酒过程中言语过激,责怪谢顺性格太强势,经常阻拦村支部工作,谢顺听后不服,当场将收据撕毁,并将四千多元移民补助款退还给胡茂伍(胡茂陆不在场)。胡茂陆知情后当天晚上,打电话给胡德年合法妻子李四平领走了四千多元补助款。谢顺得知补助款已经给了李四平,认为没有通过他,表示再次不服,大年初四(2月19日)打电话给乡纪委,要求乡纪委必须接待胡敏上访举报,乡纪委回复谢顺,由于春节法定节假日不上班,受理要到201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上班后再办理。
201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乡纪委跟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区纪委常委领导汇报了举报之事。下午2点,乡纪委在办公室接待了谢顺,受理了他帮继女胡敏交来的举报信件。乡纪委回复,马上展开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谢顺认为乡纪委不能解决他们诉求,只有向更上级部门举报才能解决,于是出现向上级纪委举报和3月3日红网举报的情况。但事实上乡纪委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进行了及时调查处理。
二、处理经过及结果
1、该款不是移民补偿款,该村也不是移民村,是凤凰乡政府合并之前周围临近居民组建起来生产队(莲鱼队)。乡政府于2002年下半年按照哪里来回哪里去的政策,将莲鱼队居民搬迁回原单位。2006年凤凰乡政府对搬迁后居民原来所种的田土面积按200元每亩进行补偿,2009年—2014年按500元每亩进行补偿,2015年—2017年按600元每亩进行补偿。田土面积的分配按人均3亩计算。
2、胡茂陆没有假公济私侵占此笔补偿款。胡德年失联后,胡茂陆要求胡敏继父谢顺将妻子周春华办理银行卡代领补偿款,但由于谢顺平时经常无凭无据到处游说村支部开支过大,加之认为村支部没有将其父亲纳入扶贫对象,对村支两委工作经常发难阻挠,村支部书记胡茂陆为了便于村级工作的开展,片面的认为将补助款打到儿子胡博的账上,取出来进入村财账,再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可以借此机会解决谢顺对村级事务的经常刁蛮,从而忽视了相关的纪律规定。在将补偿款打入儿子胡博的银行卡之前胡茂陆还是跟支部谢安华、谢型德进行了商量,该补偿款进村财账也开具了正规收据。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下午,村级安排党员谢安华、胡茂伍将补助款送到了谢顺手上,并要谢顺打了收条。当天谢顺因本人原因撕毁收据,退还补助款后,胡茂陆又将款项发放给了胡德年的合法妻子李四平手中。
3、关于2亩面积及村级1200元补助款的问题,乡纪委已经查实处理,即按船江村前任两届村支两委历史发放记录,对胡德年的补助款应付尽付,2016—2017年补发2340元差额部分。
4、相关人员处理情况:胡茂陆违反了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已受到纪委立案,并接受了党纪处分。乡财政所土地补偿工作人员周国平,土地面积按人口数据核对不精准,被乡纪委的诫勉谈话处分。
5、之前回复胡敏情况:乡纪委第一次邀请胡敏回家,对她在红网举报的三个问题作了回复。她对纪委的情况说明和胡茂陆的纪律处分表示没什么意见,胡敏纠结的是认为自己是独生女应该享受两份田土面积,应按4个人面积补偿。第二次胡敏清明节期间放假回家,到乡纪委反映,仍然要求自己要按4个人(胡敏、妹妹谢周念、胡德年、李四平)的面积补偿到位,认为自己妹妹应该补偿。
6、乡纪委又对胡敏提出的关于按4个人口面积享受补偿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该村土地分配村规民约:老人退休,死亡,女儿婚嫁的情况,村级要收回面积补偿;独生女及双女户婚嫁后保留1份面积给父母养老,父母退休后取消面积补偿;独生子女按两份面积补偿,自然增长人员(外来媳妇、出生)按人在户在增加分配面积。
经查:2006年前胡敏父母已经离婚,其母周春华改嫁给谢顺,妹妹周念随母亲到了谢顺家改姓谢,胡敏爷爷胡燕雷是退休农牧工,胡德年与李四平于2010年结婚。胡敏于2011年婚嫁浏阳。按村规民约和上两届村委发放记录,胡敏一家应该按3口人面积分配,乡级土地补偿工作人员按4口人补偿给胡德年户上是错误的,是核对不精准、工作不认真的行为,乡纪委对工作人员周国平给予了诫勉谈话的纪律处分。村级对胡德年一家多发的1个人的补助款没有挪用,而是用于循环发放该村自然增长人员对象。
鉴于上述情况,区纪委和乡纪委2018年4月8日第三次回复胡敏,要求她回家配合接受事实调查,领取应给予胡德年户上的补助款的小部分差额,胡敏表示没有假不能回,于是区、乡纪委决定4月9日将专车赶往胡敏工作地株洲,将应给予的补助款亲自送她手上。但胡敏听说仍是按3个人口面积标准补偿后,向工作人员表示不愿意接受,没有解决她的问题,没有谈的必要,即使工作人员到株洲后她也不会见面,不会接听纪委工作人员电话和信息。为此区、乡纪委前往株洲送补助款一事未成。但为了处理好她的诉求,区、乡纪委只能继续联系她要求她当面听取事情的调查情况,但胡敏依然不配合。区、乡纪委最后研究决定,把该村历年发放土地补偿金的花名册,人口面积分配表进行全面清查公示,待胡敏自己本人回来后亲自查核。
2018年5月10日,根据胡敏提出的要求,乡党委、纪委召集原拆迁村的4位负责人及胡敏现户口所在村的老党员、老支部书记召开了与她对结的座谈会,负责人详细的向胡敏说明了村级发放补助金政策,告知她按照村规民约和村级往年发放历史律规,胡德年只能享受3个人的面积补贴,(实际上如果严格按照户籍情况,2018年之前其只能享受2个人的面积补贴,考虑到家庭组成情况特殊,村级集体研究还是对其进行了重点照顾),同时也承诺对2018年之前应补给胡德年的补助金的小部分差额全部到位,从2018年起对所有人口面积补贴花名册全部清理整改,张榜公示后再发放补助金。胡敏听取情况反馈后,与其生母周春华当时表示,要跟其继父谢顺商量。当天下午5点左右,胡敏继父谢顺借胡敏手机打通乡纪委电话,表示不接受乡村两级的反馈的调查事实,不达到他提出的要求,将继续告状,除非乡党委列出字据保证从2018年起至若干年后不考虑其他情况,每年按照3口人,9亩面积的标准给胡敏发放补贴金。由于其提出的诉求不符合村规民约,属于无理诉求,乡纪委便回复其所提要求无法解决。于是其再次在红网发帖举报。
凤凰乡纪委
2018年5月15日
2018-05-14 13: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