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吕明荣,男,现年60岁,湖南省东安县花桥镇花山居委会三组村民,今天我怀着十分无奈的心情向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反映东安县花桥镇司法人员肖怀祥强行霸占我的土地,致我轻伤一级。2016年7月11日,因土地纠纷肖某将我骗至家中,关上大门,夫妻二人用5×20公分的粗木棒,突然将我打倒在地,凶残地打断我七根肋骨,并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永州市湘永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一级。按照法律,身为东安县花桥镇司法所调解员的肖怀祥知法犯法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并绳之以法开除公职,撤销党内处一切职务。由于肖怀祥神通广大采取不法手段,用钱买通法院法官检察官,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让他妻子唐小红作了替罪羊,至今依然逍遥法外。
我被打成轻伤一级,在永州心医院住院花去医疗费67000余元,至今肖怀祥没有赔偿一分钱医疗费,肖怀祥将唐小红作替罪羊,帮他请的辩护律师是他妻子唐小红的表兄唐述冰,东安县人民法院重案轻判仅判处唐小红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院如此腐败,检察院将错就错,派出所作假,篡改笔录证据,我冤深似海!
法院还帮肖怀祥夫妇开脱罪责,说我持锄头到他家去,其实我根本没拿锄头,是花桥法庭法官胡宏宇、邓兵捏造事实,在法庭作假证说我手持锄头,冲进肖怀祥家中,属于无中生有作伪证,冤枉我,至今法院没有我持锄头的证据乱判案,肖怀祥在法庭上说我砸坏他家的卷闸门进入他家,他妻子唐小红属于正当防卫,是一派胡言,后来法官证实肖怀祥家的防盗门完后无损,法院为何如此帮肖怀祥,这其中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请上级明查。法官、派出所干警利用行政职权,乱判案,冤枉受害人,包庇凶手,请纪委依法追责、问责。
综上所述,东安县司法所干部肖怀祥伙同妻子唐小红霸占我的建房土地,故意伤害我的身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知法犯法,严重侵害了党纪国法。恳请上级纪委依法立案查处,并将其绳之以法,开除党内处一切职务及公职,东安县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本案法案法官作假证判假案也请上级纪委依法追责,并撤销东安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2刑初字126号判决,重新依法判令凶手肖怀祥为主犯,赔偿我的医疗费,还我公道。否则,我不服将继续上访,还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不达目的死不瞑目。
吕明荣,身份证号43292219571201xxxx 电话:18274928955
声明:本材料所反映的事实句句是实,证据我有,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责任。
2018年3月1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8年4月4日,接到县委网信办转来的涉东舆情快报后,我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关于信访人吕明荣要求追究肖怀祥的刑事责任的请求,本院审理的(2017)湘1122刑初357号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是唐小红,并未指控肖怀祥犯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本院对肖怀祥是否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予审理;
2、信访人吕明荣称花费医疗费67000余元一直未得到赔偿,本案在一审中,吕明荣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在重审开庭前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现重审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东安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9日
2018-04-01 11: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