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法院保护高利贷侵吞农民工工资
邵阳市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人大,市中级法院,新邵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人大:
我系原邵阳市鸿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我们2016年的劳动所得在2016年农历12月28被新邵法院申晓强院长派出的陈勇峰在原新邵邮政银行新邵支行副行长刘炜晖的陪同下冻结了鸿运公司工程款,造成我等63人无法生活,我等老实农民工在贵港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就鸿运公司拖欠我等63人工资做了劳动仲裁,我等在新邵法院申请执行,新邵法院以各种理由拒办和拖办,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等在红网上发帖公布,同时邮寄材料给了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迫于压力,新邵法院申晓强院长做出来(2017)湘0522执835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中明细提到:黄武惠等63人均系追索劳动报酬,于2017年10月份相继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共计3589631元,而且新邵法院在申晓强的指导下向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发出来协助调查函(红网上新邵法院提到,我等也在港北区检察院接受了调查)。
在分配方案中,新邵法院提到:民间借贷债权,金融借贷债权于劳动报酬债权均系普通债权,就这句法律文书,我等认为新邵法院申晓强法律意识薄弱,连最基本的劳动报酬优先于其它债权都不懂,不知道是受人指使还是没法律意识。求解释。
本案中李永刚系新邵邮政银行刘炜晖亲舅舅,替刘炜晖顶包的,实际放贷是刘炜晖,刘炜晖敷衍原鸿运公司法人曾鹏飞,要求曾鹏飞给他做个公证,虚构鸿运公司借李勇刚等600多万,并在公证处公证,因刘炜晖一手操办,公证书漏洞百出,详情可以调公证处公证书查询,同时刘炜晖为了侵吞鸿运公司财产利用陈勇峰的个人关系在错误的公证书还没生效的前提下亲自开车送陈勇峰到广西南宁铁通公司冻结鸿运公司工程款,造成我等无法领取正常的劳动报酬所得,并特别提醒,新邵法院的执行冻结文书是陈勇峰事先在法院已经打印好盖章,实际执行时间和执行文书不一致,试问新邵法院对执行文书的态度和管理公章制度。
就以上部分,我等向新邵县政法委提出举报,新邵法院申晓强,陈勇峰,杨成林,藐视法律法规维护高利贷,非法多分配高利贷,藐视劳动者所得,恳请政府查清社会*类,还我等63人公道
举报人:黄武惠
电话:15777721981
2018年2月26日
贪官无钱不贪,无血不吸,无孔不入,无隙不钻,无利不图!
一楼说的太对了
2018-02-26 15: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