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湘龙,是湖南省隆回县六都寨镇荆田村一组村民,我家自留山地从分到户后多次被刘孟孝偷伐和破坏,2017年11月12日刘孟孝又偷砍我家自留山林木3个立方左右(镇林业站量尺),经村、镇驻村干部处理无效,镇林业站领导要我上报县林业派出所,县林业派出所领导又说案子小,又要我找林业站和镇里,我就像一皮球一样踢来踢去,2018年3月6日村镇领导做出处理意见(林木让我拿回家,山地要我让给刘孟孝,林业站沒任何处理意见),请问有关领导这是哪门子的处理意见吗?
我查了有关森林法,对偷伐者可处5至10倍的罚金,处破坏树木颗数的10倍栽种,这种处理意见不但沒对偷伐者处罚,而且让我把山地“奖励”给偷代者,我感到可恨又可笑,真的让我无语,我问领导干嘛做出这种处理意见,领导说"我们也拿这种无赖沒法子”。法制社会就真拿这种无赖沒有办法了吗?我现在只希望政府给我指条明路。
关于双荆村原荆田1组刘湘龙和刘孟孝在土里坳山林纠纷回复
此案经六都寨镇林业站先后3次实地查看、做了相关人员的问话笔录,并于2017年11月23日现场对所砍伐的林木进行检尺,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及镇、村、组干部进行协商,但协商调处无结果。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此山林存在争议,各执一词,双方举证不足,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界定不明,导致处理难度增加,镇、村领导协调意见是林木归刘湘龙,山地归刘孟孝,当事人刘孟孝同意协调意见,当事人刘湘龙对此协调意见不服。
关于刘孟孝所砍伐的10株树木未作处罚结果,是因现在还没有界定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暂时无法做出是盗伐处罚还是滥伐处罚,要等到纠纷调处好时才能作出处罚意见。同时,镇林业站于2017年11月30日将此案件上报给县森林公安局,并将所有的调查取证材料全部移交到县森林公安,请求上级调查处理。
六都寨镇林业站
2018年4月26日
2018-03-21 2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