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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县交警不作为

2018-7-22 1:35:01发布33次查看
近期芷江县土地工程较多,许多工地聘用无驾驶证的司机就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如不及时管理后果不堪设想,请有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处理!
7月13日,网友“角落的吃瓜群众”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芷江县交警不作为。收到该帖后,我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二、为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交警大队欢迎辖区群众收集固定证据举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以及其他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拍摄反映机动车车型、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等影像、照片资料的情况下,于3个工作日内到芷江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实名举报。接到举报后,交警大队将立即组织警力查处,并在查清举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事宜反馈举报人。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为 芷江县成立30周年庆典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芷江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联合城管、运管等部门于2017年7月17日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7月31日
2017-07-13 1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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