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6日我早上5:00起床,上午9:00走赶到益阳中院,上午早餐都没来得及吃,就上次本月13日递交给中院监督室的关于法官毁灭偷换我证据的报告(下面简称:报告),要求见到办理人员,或相关领导,在信访室打了无数的电话,就是不接,好不容易打通,监督室、民一庭办公室的人员说开会去了、去出了、汇报案子去了等等,反正见不到人,从上午等到下午4点多钟,都没见到。
今天下午(28号下午)我又打电话给了中院监督室,一个男领导接了电话,我说:我本月13日交了报告给你们了,结果出来了没有?领导说:我们还在调查。我说:都十几、二十天了。领导说:不能听你一面之辞。我说:我们三方,领导、当事法官和我三面对六案质证,当面把真像查出来,本来非常简单的事,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放出来就清楚了。没要回答。我说:请你们交给董岚院长那份报告交上去了没有?没有答复。
我又打电话给中院民一庭,一个吴(胡)姓的女书记员接了,我说:领导你好!她问:有什么事?你叫什么?我说:我叫龙克宙,民一庭收到法官毁灭偷换证据的报告没有?她说:不知道。我说:你们庭长在不在?付庭长也可以。她说:庭长休年休假了,付庭长有三个,两个休假,一个在开庭。我说:总不能摊痪吧?她说:我只是个书记员,是法官的助理。其它的都不知道。
“傲慢”!真不可想象:益阳中院法官本是份内之事,竟如此“傲慢”!如此的“包庇”作奸犯科的人。法院本是法律的圣地,然而却是这样的“藏污纳诟”。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渴望得到法律的保护,渴望得到公平公正法律的维护,然而却就这么难!!是谁在贱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强烈请求监督机关和领导查清些事的真像!!!惩处犯法的人!
要是每个案件都这样,估计想通过打官司维权的人会越来越少
昨天2016年9月26日上午9点,我到益阳中院,就上次本月13日递交给中院监督室的关于法官毁灭偷换我证据的报告,要求见到办理人员,或相关领导,在信访室打了无数的电话,就是不接,好不容易打通,监督室、民一庭办公室的人员不是说开会去了、去出了、汇报案子去了等等,反正见不到人,从上午等到下午,都没见到。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渴望得法律的保护,然而为什么就这么难啊??
《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就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提出要求。根据意见,国家机关须充分利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并建立法官检察官等以案释法制度。
意见明确,国家机关要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益阳中院的法官还真没太大希望。
有关系就可以打官司维权,没关系也要陪人家打官司维权,中院权利真大,乱收费,乱办案,还真没人管
有关系就可以打官司维权,没关系也要陪人家打官司维权,中院权利真大,乱收费,乱办案,还真没人管
2016-09-29 01: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