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我叫邹同陆,男,出生1954年11月6日,汉族,初中文化,复退军人,农民。居住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槎溪镇孟公岭村12组4号。电话联系13762280939!自从2010年开始,沪昆高铁项目全面启动。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一项目分部在我村境内施工修建,又需要在我屋前用地上堆放石渣和废土。且与孟公岭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占用用地合同并又增添了补充协议条款,槎溪镇人民政府为鉴证方。其中补充协议第一条明确规定:“渣土堆放高度,与邹定乾屋前晒坪高度正负不超过0.5米,堆放范围从下游邹同爱承包田到上游邹禄新承包田止,由村委会派2人监督河堤质量。”第六条明确写道:“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人畜饮水困难,由乙方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畜水池一个,确保甲方人畜饮水安全。”可是,项目部从施工开始至今,堆放的石渣高度大大地超过了邹定乾屋前晒坪一倍以上,严重违反了协议规定,致使其石渣和废土堆放的高度超过了我的房屋屋脊,严重地影响了阳光视线对我家的照射。造成了我家人畜出行不便的后果,且加之施工爆破对我家的红砖结构房屋震动极大,造成屋上大量瓦片掉下成碎片。每逢刮风下雨无处避身!实在无法居住。然而,水沟排放污水腐蚀性相当大,致使大量农作物、树木枯死。每到炎热的夏天臭气薰天,气味难闻,甚至呕吐。但人畜饮用水被中断,我村庄己有上百户农民现无安全饮用水,无法生存,实在是有口难言,伸屈难伸……我等农民为了生存曾多次向项目部负责人、孟公岭村支两委、槎溪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反映这诉求无果。但项目部补偿到我等农民的资金到了槎溪镇政府和孟公岭村委会成员手中后,竟又要非法截留、挪用、甚至以种种借口拒付。为此,恳求上级党和政府、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
此致!
敬礼!
2017年2月26日
奉友田: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镇已知悉,目前我镇正在按协议组织复垦,预计于5月31日前复垦到位!
槎溪镇信访办
2017年4月13日
镇领导:今天是5月31日了,也是你们一拖再拖定的最后期限;你们出孟公岭村堆渣场看了吗?事实如何,复垦的所有事项都完成了吗?希望你们能理直气壮的向广大群众说话,不要象一个没素质的人一样说话,使共产党、使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之中失去了公信力。那样的话也充分体现了你们的不作为;不知道你们有何面目见江东父老。难道心不怀愧疚吗?当官没为民做主,将出哪里卖红薯。
2017-02-26 18: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