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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人民医院医生不负责任,致病人死亡

2018-7-21 6:26:54发布101次查看
求助各级领导声张正义
我叫刘洪军,家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淝河乡南海村刘东组93号,来湖南打工多年,与湘潭县原梅林桥镇千江村殷家组刘静结婚,并在县城定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母亲叶玉侠64岁,觉得身体不适,胸口痛, 随即带她到县人民医院 进行检查,医生说是冠心病,并与医生约好18号进行住院治疗 ,当时18号办理了入院手续,先进行了一系列的检查,下午做了心脏造影检查,检查完说要做心脏支架手术,手术费用需要5万元,我作为家属听了,只要能治好病不管多少钱都可以 ,19号开始四处筹钱, 20号上午交完款,并且同时院方将病人进行了各种术前检查,检查结果医生说一切正常,下午手术,和家属谈话签字等手续,但从未谈及此手术会出现脑出血,甚至死亡等有关问题。
20号下午14点40分左右护工从病房接病人进入手术室,到16点20分左右,医生宣布手术成功,并当时要求家人进去看手术结果,说是三个支架都做的非常成功,并提出要再加5000元手术费用,签字确认。此时家属突然发现病人独自在担架上,术口正在流血,地上流了一滩血,脸色苍白,我们家属非常担心害怕,当时院方并没有一个医生或者护士在旁边,家属连忙叫来了医生进行包扎,接着我家人和一个护工将我母亲推到住院部病房门口,当时病房也没有医生和护士进行交接,也没有任何人提出如何进行手术后的护理事项,就这样要求我母亲下担架将担架推走就离开了。我妻子只好将刚完成手术的母亲扶着走到病床上,我母亲躺下就头痛,家属就按铃叫来医生,医生开了一粒药给我母亲服下,同时称这是手术后的正常现像,过后再看。我母亲服下药后没多久就开始连续呕吐数次,并且说:“头特别疼,要疼死了”衣服由于疼痛出汗全部湿透,身体冰凉,到18点30分左右才引起医生的重视,大约19点多钟做了脑ct,这才发现脑出血,并进入了重症监护室,不到二十分钟,就叫我和妻子到重症监护室谈话并下了病危通知,当时家人提出抢救,医生说即使是再抢救,存活的几率也只有千万分之一,作为患者子女,哪怕是万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不会放弃。
领导们,请大家看看我反应的情况,同时可以请去调查走访,仅仅几个小时的事情,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事情发生后,院方一直不给予妥善解决,态度横蛮嚣张。领导们,我们大家都是有父母儿女的,人心都是肉长的,院方这样的服务态度和野蛮的处理方法,令人多么痛心,一个好好的人是走着来到医院,竟然发生了这样意外的事情, 院方究竟有没有责任,我不明白,各级领导,我是弱势群体,外地人,无依无靠,特请求各级领导能为我伸张正义,协助妥善解决。
一个失去母亲的儿子——刘洪军
2017年7月23日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迅速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诊疗经过
患者叶玉侠,女,64岁,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淝河乡南海村人,现住易俗河镇江南名府。因“胸闷胸痛20天”于2017年7月18日入住湘潭县人民医院心二科,入院诊断为:冠心病 不稳定型心绞痛 心功能ⅲ级,入院后于7月18日下午行冠脉造影示:冠心病改变,主要累及前降支,对角支和回旋支。因多支冠脉严重狭窄,且有严重的心绞痛,有行血运重建指针。患者家属签订同意书后,于2017年7月20日下午行pci术,术后安返病房,术后患者出现头痛、呕吐,予以对症处理后无缓解,考虑脑血管意外,行头颅ct检查发现脑出血;因病情危重转icu治疗。7月27日,家属放弃治疗,患者死亡。
2.处理情况
患者病情变化后家属不理解,双方产生纠纷。7月22日至27日,我局配合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多次组织医患双方召开协调会,7月27日下午,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事情得到妥善处理。
  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8日
2017-07-23 17: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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