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求冷水江市政府调查yd54银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真相

2018-7-21 2:40:28发布41次查看
渣渡镇党委书记、镇长在冷水江市yd54银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在红网上曝光后,他们以渣渡镇政府名义,于11月22日在网上就招投标工作加以说明,并宣称银樟公路的招投标工作是在阳光下进行的,其实并非事实。
一、他们说:招标人拟草的项目施工合同是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制订的就不实际。冷水江市yd54银樟公路建设招标文件内容中招标公告公示,冷水江市渣渡镇银溪至樟木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冷发改办【2017】年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是冷水江市渣渡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资金为国、省补贴及乡镇、村级自筹,并不是公示此项目建设资金是除国、省补贴外,其余部分是要由社会捐助或者由中标方捐献的慈善工程。至于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后面补充的其它内容就是渣渡镇书记和镇长在这次招投标中暗操标的手段罢了,招投标中如果他们私定的工程承包人银溪村前任村主任谢本琥中标,就以双方协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要是另外其它潜在方中标,他们就以这些与招标公告不相符的补充内容为由,利用各种手段加以刁难来迫使中标方放弃中标权力,达到他们的个人目的,因为在8月28号公开招投标之先,8月12日渣渡镇书记、镇长就指定谢本琥动工修路,且本项目招标联系人、镇交管站杨兵辉在8月22号还向外宣称银樟公路建设项目是谢本琥以个人关系争取来的,镇政府已经内定由谢本琥承包修建。
二、渣渡镇政府在网上说,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没有按时与招标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并于10月12日、10月26日分别两次致函中标单位来签订施工合同,可中标单位一直未来,并且失去联系,此话说的真是可笑至极,此次招投标工作都是在电子信息网上往来操作进行的,而且中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保留下了通信地址、电话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却说失去了联系,而且中标单位于9月18日领到中标通知书后,当天就与项目招标联系人杨兵辉见面,想确定签订施工合同,可杨兵辉却说了很多刁难中标单位的条件和条款,说项目施工合同现在还没有起草,过几天再说。公司人员当时就要求等合同起草后, 先给看看合同条款内容,过了几天招标业主拟草了一份完全背离招标文件内容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施工合同。9月25日公司派人到渣渡镇交管站找到杨兵辉,提出要求修改合同条款,杨兵辉说:拟草的施工合同请求并通过了镇长的,不可能修改,如果你们不签的话,就只有等放了国庆长假后再说了,国庆长假后,公司于10月10日开具法人委托书,委托谢晓华于10月11日到渣渡镇商谈施工合同,并以公司名义递交了一份关于拟草的施工合同向招标业主提出意见和要求,可杨兵辉却说谢晓华你不是公司法人,我不接受,谢晓华后又找到镇长邓民忠说是受公司委托来与招标业主商谈施工合同的,邓民忠镇长也拒绝说:要公司法人亲自来。没办法公司法人于10月19日赶到渣渡镇与交管站杨兵辉和镇长邓民忠商谈施工合同,并且再次递交了公司对招标业主拟草的施工合同提出意见和要求的报告,邓民忠镇长说:你们公司是省城的大公司,来为我们扶贫修路 ,我们非常欢迎,至于签订正式施工合同,你们公司必须先将保证金和自筹资金打入我镇财政所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公司法人当时提出说:业主拟草的施工合同对我们有些不公,其中有的条款违背招标文件内容,招标业主补充的内容也只是要中标单位垫资和筹集资金,并没有说明要中标方先将自筹资金打入业主账户后,再签施工合同。要不我们先交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修路,以后边修路边抓紧筹集资金,如果单凭我们公司去筹集资金是做不到的,我们施工单位不管是从法律方面或者是情理方面都不可筹到资金,只有政府才有这个能力,镇长邓民忠说:那我们不管,你们必须先将自筹资金打入我财政所的账户,如果工程完工后,自筹资金没有到位,就算是你们公司对本项目的赞助了,试问如果公司要捐助三百多万块钱来签施工合同修路,那不是脑子有问题吗?本来承包建设工程是想挣利益的,要是把三百多万元捐给慈善会还能落个慈善名声。
三、渣渡镇政府把在招投标以前指定谢本琥施工修路的事实,在网上宣称是7月份,由于水灾损毁公路,为了抢修水毁道路,动用多台机械设备,奋战7、8个昼夜把道路抢通,纯属无稽之谈,白天说黑话。施工设备在施工中是沿着原有的老公路加宽和在以前没有通公路的山上施工挖路基,当时银溪村委会还集体到政府反映情况,要求镇政府责令停止施工,且谢本琥还向沿线居民集资三万元修路款,这次以渣江镇为业主的招投标工作,实际是渣渡镇党委书记李文胜、镇长邓民忠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和利益的一种暗箱操作过程,以合法手段掩盖他们的违法事实行为而已。
尊敬的上级领导及各位网友们,在中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德行政、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今天,渣渡镇是党和国家的一级政府机关,书记和镇长利用职务如此为所欲为,胡作非为,用罪恶之手在渣渡这片小小的天地制造重重黑幕,如果不严肃查处,何谈依法治国,何来法治社会,何谓依法行政。
银樟公路项目似乎成了唐僧肉,四方利令智昏之人闻风而动,群魔狂舞,都想介入分一杯羹。
村、镇领导的雄才大略,运筹帷幄、金刚铁腕,通通见鬼去了!
祈盼天降大神:体察民情,为民做主,为民造福!
网友“谢晓华”:
您好!
您在红网《问政湖南》反映《既然是内定标为何要公开招标?》的帖文我镇已获悉,对于有关冷水江yd54银溪至樟木公路建设工程招标的有关事宜提出质疑,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该工程项目于2017年8月按程序公示招标文件,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czx-ld-2017-02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明确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及招标人和中标人的义务,明示本项目国、省补帖45万元/公里,共计补助300.15万元,此项目建设资金需由中标人垫资,并承诺负责本项目全部余款363.3384万元资金的筹集到位及捐助。因此,本项目具有显著的公益性,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单位是难以成为合格中标人的。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文本也是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制定的,以作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签定本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基础。
二、根据公开招标结果,2017年9月18日我单位向中标单位路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但是该公司并未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为此,我单位于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26日,先后两次致函路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催请其法定代表人前来协商,依据招标文件及该司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与我单位签订该项目正式建设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该公司自动放弃中标单位资格,我单位将依法处理。但是,该公司一直未有实际行动,甚至失去了联系,导致建设工期一拖再拖。我单位迫于无奈,只能依据招投标法律规定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于2017年11月12日报请有关部门取消路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另行重新进行招投标,并得到批准。2017年11月15日,我单位作出《取消中标通知书》,并邮寄送达该公司。11月20日,我单位负责人又向前来我单位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予以告知。
三、2017年6、7月份,我镇遭遇洪水灾害,多处山体滑坡、道路水毁,银溪至樟木的村级简易公路受灾严重被堵塞,煤矿职工上下班及村民出行受到较大的安全威胁。地处该地段的冷水江市錾子口煤矿积极响应煤矿职工及附近村民的强烈要求,出动铲车、挖机,连续作战7、8天,终于清除了泥石流对道路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恢复道路的通行。
冷水江市渣渡银溪至樟木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全部在阳光下运行,没有“内定”,也拒绝黑幕。我单位力求各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热烈欢迎各方面秉承客观公正、尊重事实的原则对我们进行依法监督。
  冷水江市渣渡镇人民政府
2017-12-20 13:37:55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