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花高速公路保古、花里连接线保靖建设协调指挥部(下称指挥部)对红网网帖《请落实花里公路保请靖县清水坪镇下码路段拆迁安置费》的回复内容所产生的疑问。2015年5月政府征地机关在下码村进行花里公路的拟征地调查时,凡是涉及到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抢搭抢建的建筑物一律都没有进行登记补偿,而偏偏对我(发帖者)那既属于抢搭抢建,又属于两违的房屋与正常拆迁户同等对待。这样说法前后矛盾,有违事实真相。指挥部还说我在下码村除被征房子以外还有一处完整住房,因此不能享受宅基地平整补足费,而实际上在下码村所有的拆迁户中,除了十六户被征房子拆了后在本村范围内再没有住房及再建宅基地的已经享受了宅基地的补偿安置以外剩下的二十余户全部都享受了宅基地平整补足费,而我与这么多户的情况完全一样,被征房子拆了以后都还有完整的住房以及全都没有合法的建房手续。为什么偏偏我等三户不能享受?如此有失公平、公正。还有指挥部坚持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古、花里公路的拟征地通告于2014年3月19日第一次发布,由于下码村的搬迁对象户一直不肯搬迁的原因而在2015年3月23日再次发布此通告。其实下码村的征地调查时间是2015年5月,同年6月7日政府对所有被征房子的补偿计算表进行公示。因此2014年时下码村的所有农户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地因花里公路的修建而被政府单方面的征收了。从而也就更谈不上县人民政府为促进下码村的拆迁户及时拆迁而在整个保古、花里沿线范围内发布拟征地通告而不是限期拆房腾地通告,谁都知道此两种通告的发布后果截然不同。
县保古花里协调指挥部这种做法有点让老百姓失望。
征地主体应该是保靖县人民政府,协调指挥部说县人民政府关于花里公路的征地通告发布了两次,那么不同发布时间的同一通告中两次“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一律不予补偿”那么在征地过程中对于抢栽抢种、抢搭抢建的定性该以哪份通告的发布日期为准?
在下码村因花里公路修建应该拆迁的房子所拆的到现在三分之一还不到,按照指挥部的讲法那岂不是县人民政府还要继续发布关于花里二级公路的拟征地通告?
县人民政府根本不可能那样去做。因为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中根本不会有像协调指挥部里某些低智商的人。
在2014年里,仅仅是清水坪镇下码村的拆迁工作难以正常进行,那为什么要在整个保古、花里沿线范围内再一次发布拟征地通告?
拒付补偿项目资金的理由随便可找,但偏偏找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一项目的拟征地通告几次发布张贴。让大家一看就知道是此地无银、欲盖弥彰。
协调指挥部上瞒下欺、无理拒绝支付宅基地平整费的行为难道就不违法吗?
楼主持有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古、花里公路的拟征地拆迁发布张贴原通告,通告发布时间是2015年3月23日与同征地范围内迁坟通告系同一天发布。
对于老百姓来讲,你的道理再充分,你的疑问再多那又有什么用?上面无论怎样对待你你都得无条件承受,类似的事情难道少了?
清水坪镇人民政府为花里二级公路坼迁户安排了专用宅基地,但现在在此修房子的都不是拆迁户,到底是何原因那只有政府知道。
2016-10-19 16: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