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日15时许,有交警在湘潭市岳塘区建鑫广场往河东大道方向,对停放在人行道的车辆进行违停抄牌。本来想对交警提点建议,但是当班交警态度比较恶劣,说我没有权管他,有意见去支队投诉,去法院起诉,所以想多言几句。
纵然,在人行道内未在规定划线区域内停车,根据《道交法》第56条、第93条有权进行处罚。
首先,湘潭是一个有着四十多万机动车的小城市,试问作为交管部门,又划分了多少停车位?几千个?作为纳税人,从汽车生产、销售、使用缴纳的税款,是不是也应该享受合理、科学、公平的停车服务?
其次,执法的初衷是什么?初心又是什么?为了罚款?在十多米宽的人行道上都不肯停车?在不影响任何通行的情况下也不给停车?试问把这么多车停哪里去?到底心里有没有装着老百姓?到底有没有把自己定位成党员?到底有没有把老百姓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说的不好听的点,湘潭如果按照这个搞法,那不要停车了,因为没有地方可以停。就连小区都都装不下这么多车!湘潭的哪个小区够停车?照这个搞法,天天抄牌一万台都少了!敢问执法到底是为了罚没还是什么!
再次,湘潭也基本只有这个地方的才会对人行道的停放车辆抄牌,其他地方的交警一般也只对占用人行道上盲道的车辆予以抄牌,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建鑫广场这个地方的这个交警可以搞特殊,一点不顾及人性化?《道交法》93条是规定可以出发50到200元没错,但是请看清楚是,有个前提是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试问十多米宽的人行道,是影响了该名交警的识字能力?到底从哪点可以体现执法的水平?也不用考虑违停的原因、情节、后果影响,统统按照冲顶予以处罚?甚至有的交警在车主还在车上,车主苦苦哀求还继续抄牌?难道不懂执法细则和规定中,只有对于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才能处罚吗?到底有没有进行相关的业务学习?!
另外,中国很多城市虽然对于违停人行道的行为予以处罚,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本着人性化的光辉,比如温州,对于5米宽以上的人行道予以划分停车位,或者对于夜晚时间,小区附近不影响通行的停车不予抄牌。
现在目前的状况就是有部分人行道,有人收费的就可以停车,没有收费的就抄牌,那么是不是表示有钱就可以停?那你交警执法的到底是保护有钱人的利益,还是保障普通行人的路权?是哪个授权其他人行道可以停车?资金流向又是去哪里了?到底是谁给了这位交警这么高调的执法态度?
湘潭一个小小四线城市,四十多万机动车,每年的罚没各类费用据说有上亿元,湖南省都可以名列前茅了,但是交通秩序到底又怎么样?这么多的罚没返还了多少?又用去哪里了?每年那么多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我想在湖南省都是少见的。就在五四青年节的今天,九华大道又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不知道又有几个人要归西?一点标示标线反光度根本不达标,一下雨根本就看不清,照样电子抄牌!一点细的交通事故,动不动就拖车、扣车、违规收费,一个多月都解决不了!没有外地车辆来湘潭不被抄牌的!在别的地方不会那么多违章的,就在我们大湘潭,防不胜防!
真的是应该好好整顿一下湘潭的交通状况了!真的乱!
一天抄十次牌就好,我就建鑫居民乱停车已经严重影响这里居民生活。路压得稀烂车停得横七竖八。人行道本来走人得现在成了停车场。门面全被车挡住根本没法正常经营。恳请政府加大处罚违停力度。
2018-05-04 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