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人多车多,为便于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在交通路口或人群密集处画设斑马线本是得当之举,然而,在宁远县九疑中路高峰市场附近的斑马线的划设却不是为方便群众,每天出入市场采购的市民成百上千,市场门口不画斑马线,而非要离门口较远处画斑马线,不知决策者是如何想的?其结果斑马线形同虚设,每天采购的市民在市场门口冒着生命危险与机动车抢道。能一味指责市民交通意识淡薄吗?决策者们、交管部门难道透过此事就不能反思一下,这种不是方便群众、违反群众意愿舍近而求远的斑马线的画设合理吗?我们各级主管部门行使手中的各种权力做任何一件事情,其最终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人民吗?!
百姓需要便合理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1999】规范中的有关人行横道线的 管理部门能对群众呼声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是做得不错的,然解释的理由却不让人信服,对“人行横道线的设置位置应根据行人横穿道路的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性线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规定的理解,“根据行人实际需要确定”应是本条文的主旨,“距离应大于150米”应是在不影响主旨的情形下作的补充。这不难理解,我们看一看十字路口尤其是红绿灯处的斑马线就是如此。而就高峰市场门口附近而言,横穿马路人流最多之处应是官府街路口南侧一边,所以对官府街路口南侧已有的一条斑马线去掉是不合理的。如果一定要遵循150m的规定,从根据行人实际需要而言,保留北侧建行门口那条就不如保留南侧一条。
前则“意见”中,由于一时不慎,将官府街南侧和北侧的方位写反了,在此纠正,并向各位网友致歉。
2017-09-11 1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