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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里耶镇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屡见不鲜

2018-7-20 19:14:05发布36次查看
龙山县里耶镇中小学生在网吧上网的事情屡见不鲜,本地监管部门不力。所谓身份证上网,各网吧都准备有无数张老年人和社会人的身份证,中小学生上网全是刷的这些身份证,真是可笑可悲啊!!教育从娃娃抓起,可是神秘网络诱惑着这些懵懂的孩子沉迷于网络,疏于知识的探索,甚至常出现大点的学生敲诈小点的学生。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严格管理!
张桂枝律师:提升网吧安全度 关注未成年成长 一、开设网吧,必须合法合规,防止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具体与保护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规定有:
  1、中学、小学周边200米范围以内不得设立网吧。
  2、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应在网吧的显著位置摆放或粘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志。
  3、网吧不得通宵营业,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4、上网消费者必须凭借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上网。
二、违反规定的惩罚后果:
  1、违反上述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超过营业时间、未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的,由当地的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在中学、小学200米以内违法开设网吧并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则属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玩忽职守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法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二十五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张桂枝,女,湖南衡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二部部长。
  自09年律师执业以来,专业致力于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服务,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 擅长于包括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涉外婚姻、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领域。
  执业理念:专业、开发、分享、同行。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569号梅溪湖国际酒店四楼401室。
  联系电话:13875994249 网址: www.lawyeryingcui.com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营业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网吧与官方都是一道的,那有管
现在的网吧都是学生给他们养着的,领导管管呀
2016-10-23 08: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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