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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车祸含冤离世肇事司机冷漠无情,雁峰区政府无作为

2018-7-20 2:39:08发布52次查看
2月19日星期日凌晨4点,黑车司机罗小玉在蒸阳南路,从后面开车把我父亲驾驶中低速行驶的小车撞飞至前方约20米左右(经雁峰区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初步判断为对方负责),父亲陈小林被撞得当时无法动弹,回头来看我母亲的时候,发现我母亲(肖延菊)已经七窍流血,父亲拖着伤痛的身体爬到后座,想把我母亲从车里抱出来送去急救,但由于车子被撞到严重变形,车门无法打开。直到 119 、120赶到才把车门打开,母亲和父亲被送往衡阳中心医院,母亲在5点35分的时候被医生宣告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父亲昏迷2小时后才逐渐清醒,醒来得知母亲已经去世的消息,在这个巨大的打击下,沉浸在悲痛中不能自拔,而此时在7点左右我突然得知我母亲因车祸去世的消息,如晴天霹雳,顿时大脑一片空白。我想努力的提醒自己这是一个噩梦,然而却是冷酷无情的事实。奶奶在急救室看到母亲遗体后,当场就哭昏过去。
在我们举家悲痛之后,思绪回到这个冰冷而现实的世界,想到如何把死去的母亲入土为安及父亲医治的问题,我和妹妹在亲戚朋友的安慰与精神支持下于2月20日星期一前往事故出警的雁峰区交警大队,希望能通过法律公平、公正、严明的途径彻查交通事故原因,以告慰亡母的在天之灵。
然而事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肇事司机的冷漠态度,政府的执法部门的执行力度让我感到特别的无助:
2月20日(星期一)
距事发30个小时,肇事者家属接到雁峰区交警大队通知,到衡阳市雁峰区交警大队洽谈我去世的母亲如何安葬及受伤父亲医治问题,由于肇事司机家属冷漠无情的处事态度(他们再三强调没钱、肇事者弟弟一直在玩手机),造成谈判无法进行,在此期间肇事司机家人也乘机溜走。
2月21日(星期二)
距事故发生54小时,肇事者家属一走了之,后毫无音讯,交警大队也没有任何的说法,一味的拖延与搪塞我们,时至今日案件疑点重重(该事故原车主一直未到现场配合调查、肇事司机与本案的相关信息都模糊不清……)。而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足足5天了,伤者不治,死者不葬。肇事者家属对我们不闻不问,法律的权威性在哪?在这个法制社会当老百姓需得到法律庇护的时候,政府的执法部门在哪?
2月22日(星期三)
距事故发生已经80小时我们除了按照雁峰区交警大队的要求苦苦等待,别无它法。在上午约9点左右,雁峰区交警大队通知我们说肇事者家属会过来与我们协商,为了配合雁峰区交警大队工作,我们按照交警大队的会议要求,满怀信心的到达指定的会议室等待协商处理,但从上午到下午一直没有见肇事司机家属到来。下午3点左右,本人在外面巧遇肇事者家属父亲,秉着友好协商的处事原则,我上去轻轻敲打了他的车窗,但他却我非常恶劣的说“要撞死我同时快速启动汽车将我拖行大约30米,致我重伤躺在医院。
截止发帖期,该事故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处理,此时因为无法及时支付医院的相关费用,父亲还在病床上痛苦呻吟;同时想起躺在太平间已7天的慈母,我却束手无策只能终日以泪洗面,在此我想请问衡阳市人民政府、雁峰区人民政府、雁峰区交通大队……我国还是一个法治社会吗?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找谁替我们主持公道?“全面依法治国”难道只是一句口号?我们的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制定的法律只是一个摆设?事故既已发生,现在我只希望肇事司机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赔偿条例依法、及时的进行赔偿、政府加强监督、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早日让死者入土为安!
法只是针对普通老百姓
2017-02-25 2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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