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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大桥头村乌鸡山村民家无宁日,邻村住户侵犯权益

2018-7-20 2:18:18发布32次查看
我名兰支红,系王本字老人女婿,受其委托向政府呼吁:本人王本字,现82岁,系城步县丹口镇大桥头村4组村民,自幼随祖父父亲居住在大桥头村乌鸡山,与绥宁县黄桑乡上堡村为邻,和谐相处。
解放后,城步县政府为我发放了山林土地权属证书,上有第一任县长杨再坚的签字。上面标出的范围屋前至左右两溪交汇处,自此点上左右两边山岭,岭外为绥宁的,岭内为我们大桥头村管辖。
两县与乡村对此并无任何异议,我们与上堡村村民相互可进入对方的山林砍柴,放牧,狩猎,边界安宁。
1996年勘界工作开始,我居住的乌鸡山突然成为两县争议的地区。2000年邵阳市政府作出行政区域界线的决定,将我世代居住的乌鸡山地段2900多亩划入绥宁行政区,而此地的自然资源权属界线仍维持原状不变。
自此决定后,我家的安宁生活不再。2001年,上堡村人活活打死我家山羊35头,抢走耕牛10头,并在我房屋周围投放毒药,四十多只家禽毒死。请看我的记录:
对此我历年向各级政府上访反映和向公安部门报案。2008年邵阳市政府召开联系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将我居住周围的约200亩土地划归我所有。为建设好家园,我随后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修建了从我家连接长安公路的简易机耕道,决心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但事与愿违,绥宁县黄桑乡上堡村的人仍视我为眼中钉,自2009年至今,他们采取盗抢和放铁夹的行为,破坏我发展畜牧生产,失盗山羊六十多只,更为甚者,自2015年10月开始,他们在争议山地违法修建公路,不顾我们劝阻,有意将我通往外界的机耕道掩埋,造成我家与外的交通中断。
他们的行为也使周围的生态公益林受到严重破坏。为此城步县人民政府曾报告邵阳市人民政府,一直未见答复。
二十年来,我家没能过上安宁的生活,生产无法发展,仍生活在贫困之中。请问我们还能有一个安宁的生活么?

一次没解决好,就永无安宁.
2016-09-05 21: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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