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医务工作者,爸妈是地道老实的田间农民,本就靠两亩薄田维持生计,如今水田河镇白河村里修路说要横穿过去,占地较多.家人不同意,只愿给他们从一角经过,村干部就说行也要行,不行也要行.你们这么做还是在为人民服务吗?我们州有自己的补偿标准,为什么到了老百姓身上就没有了呢?村里还有很多人家的地也被占用,都是无偿占用,这些哪个清官能来为我们做主.这难道还不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吗?启有不同意就强行的道理,这和强盗有什么区别.修路地点是水田河镇白河村.肯请有关领导能予注视,别寒了农民的心.
是这个理,我也是保靖人,我们那里修路干部都是讲:国家钱都出钱,你们出点土要什么紧是应该的,
2016-01-26 16: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