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梅李镇沈市村人!现本人前面在造房子,当时还没有开始造的时候跟我们签订了一份四邻协议!协议上都写清楚在造房过程中,檐头、屋脊不超后面(低于5cm).本人檐头在7m四邻协议报告签订好之后也由沈市村和梅李镇建设局批准后!前面人家开始动工造房!现在造房过程中,造房人家违规了四邻协议上檐头、屋脊的高度!本人发现此问题马上找到沈市村村委和梅李建设局求助n次,现建设局领导对此问题一直不解决!所以本人今天在这里想求助上一级领导帮忙查清此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 联系电话:18915651281/17751428723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凌儿梦梦”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梅李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梅李镇沈市村56组村民张某某户所签四邻意见确实存在界定不明,可以协商解决。经征求该村庄上全体户代表意见,该户能按照户代表统一意见执行,符合农宅落架大修相关要求。针对邻里矛盾问题,梅李镇相关部门已要求张某某户暂停施工,目前该户处于停工状态,镇村相关部门正积极协调,请您谅解!
感谢您的关注。
2017-10-9 14:1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