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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花桥拆迁补偿有失公允(第六次)—难道是小金库!

2024-12-18 22:05: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首先,感谢政府工作人员的辛苦回复,但如此答复是否太过草率,用这种复制、黏贴的方式来深入民情?了解民意?化解矛盾?你所说的“无法核实来信人”,请问你是在办公室里看着天花板在核实吗?大王庙9户家庭,2户配合拆迁完成签字,其余7户未完成签字。这2户你找不到还是你不想找?(近10天,无法核实?,第二次反映情况后还是置之不理)
政府当然不会对任何一户拆迁户补偿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这一点谁都知道。但是不要当百姓都是可以愚弄的,请问:开发商给予政府,由政府分配的安置费呢?不要说没有,如果你说没有,你对不起胸前的党徽,人有诚信,政府更应该做好表率。希望能真心诚意的解决问题。
1.所有款项的支付,账户对结均有账本或银行流水,定期打款和临时打款均会有转账记录。
2.我们是一个村落,绝大部分均是亲戚,他们都说开发商给政府部分资金,由政府分配落实。且政府领导带队至未拆迁家庭做动员,难道这也有假。
3.如果开发商没有给钱,请问政府,你拿什么去说服未拆迁的居民配合拆迁?
4.不要欺负老实户了,承诺了就是承诺了,撇来撇去不觉得丢人,不见得政府做我们2户工作时说“早拆晚拆不一样的,你们早拆的以后不会有补贴的”,你觉得合适吗?我都不好意思说了。
另外,近期,全省正在开展六个一基层走坊活动,拆迁的时候跑的勤快,我们反映点事情么,总说“无法核查、统一、任何”等推卸的形式,并用复制、黏贴的方式草率回复,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真心诚意为老百姓考虑,我们不容易,相信了政府,却是这样的结果,内心是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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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反映,请回复人员慎重深思后回复,我们从来没有说过政府会有额外补贴,但开发商给政府的拆迁补偿金难道没有?我上面写了4点为什么不予以答复?是不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说出来,别看不起老百姓,如果你的理由充分的、合理的,我们老百姓会理解你们的,但请不要糊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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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反映,目前曹安十组南面开发商补偿已经下发,钱也到账,该有的记录都有了,该有的流水信息也有了(你们说的没有又要打脸了)。想问问我们两家的钱是不是会被某些人员分了,被私吞了,开发商给政府由政府分配的补偿款为什么没有,钱进谁的口袋了,之前说有、有、有,但结尾了却说没有了,我们老百姓相信政府一个公平公正,却被某些政府人员糊弄!纪委在哪,希望给我们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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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反映,感谢前一次的用心回复(反映了四次终于用心回了)!!这些钱是开发商的钱,之前已经说过n次,开发商的钱自然不会转规建局账户,再转个人,多此一举,政府资金管理很严的,不可能作祟。这个!但开发商的钱呢,开发商是企业,他可以自由分配资金,自由打款,但他向谁打,打多少,开发商会自己做主吗?另外,你一个政府部门让我们老百姓去查别人账户的流水或者动迁补偿账户,你觉得可能吗?银行给我们查吗?政府给我们看吗?你这不是刁难老百姓吗?现在曹安十组一半居民已经拿到开发商补偿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请不要厚着脸皮说没有,不知道。几百年的村落,乡里乡亲的,割开血肉连着筋)。你们确实做了很多工作,下班了还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做工作,很辛苦,我们就是看到你们这些才相信你们的第一批,这点无怨无悔,但请不要拿我们的善良来欺负老实人,你们心知肚明。
另外,之前问的这些都没有回复,很感谢这次认真回复了。但你们一直回复说“规建局自2003年均按照…..未对……”,那么,为什么还会有小平房积攒勾搭房产中介,为什么有人房子全输了,天天做在拆迁办要房,后来还真得房?为什么一个车库卖2家人。也许这些都是谣言,但确实有部分工作人员因违纪被查,虽然这是个人腐败,和规建局没有关系,但这也间接说明“均”、“从未对”是不全面的,虽然他们是个人,不能代表规建局,但毕竟他们之前是你们的一员。所以不要让我们去提供流水、账单,因为我们是老百姓,不是万能的。
我很赞成规建局这种一视同仁的态度,政府对百姓就应该一视同仁,不应有富贵,贫贱之分,说得再好不如做的好,我相信政府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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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反映,难道又是一个小金库?
规建局已多次声明自己没有问题,这是一个好事情,我们也一直举双手赞成,且从未质疑过。但曹安十组南面村庄钱确实发了,老领居们都拿到了。如果正如规建局所述钱不是他们发的,那剩下涉及拆迁工作的只有某社区了。那这些钱是开发商盲目打款的?还是由社区引导?不会是某社区的小金库?不会是由开发商设立的由社区管理的账户?还是有其他隐情?但这钱肯定是开发商出的(规建局已多次声明未动用财政),那社区是否有参与管理?有权管理?账户脱离了审计部门的监管,开发商给了多少钱,分给老百姓多少钱,这是一个可怕的未知数。南面开发商的额外补偿款确实发了,规建局确实没有违规动用财政拨款。那假设开发商给了大王庙一笔资金作为原著民拆迁的额外,谁来分配?开发商分配?新安社区分配?谁多谁少如何衡量?假设应分10户,现分8户,2户推掉?是不是没有人知道,开发商已经给了,大部分老百姓拿到了,个别的压一压,拖一拖,想想太可怕了。拆迁工作从2003开始,至今已完成了花桥经济开发区92%以上的拆迁工作,这几年,拆迁工作确属不易,这必须要感谢一届又一届政府领导们的艰辛与努力,也是花桥本地居民对政府的理解和配合的体现。拆迁工作陪伴着花桥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这些年,百姓们配合政府让出田地、宅基地,只求与花桥共同发展,当然在发展的步伐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我们是理解的。高速发展、没有借鉴,一步步摸索,确属不易,但民声问题希望得到重视,百姓从不无理取闹,只因“公平”两字!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花桥开发区答复如下:关于来信人反映的问题,我区规建局动迁办在之前已多次做了明确的答复,现再次作说明如下。 经查,来信人所涉的区域约有10户动迁户,自2016年6月前,余5户动迁协议已签订,但旧房未拆除,动迁办会同社区与该5户经过1年多不断的协商,最终于今年5月全部拆除。 动迁部门未对任何一户动迁户补偿动迁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我区自2003年实施常规动迁以来,的确碰到不少不愿意配合动迁的动迁户,类似上述5户动迁户,但均是通过不断的协商,利用有效的社会关系,最终得到动迁户的支持与配合。 关于信中所涉的“还是由社区引导,某社区的小金库”问题,经向新安社区了解,社区未支付过该笔费用。
2017-8-27 19: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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