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苏州老新村,阳台晒衣架安全问题谁来监督管理?

2024-12-18 21:23:3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的老新村,特别是市区的老房子,阳台大都有一个生锈了的铁架子,金属疲劳生锈等,再晒上几个被子,能牢靠吗?如何能保证其安全,物业?社区委员会?城管?谁来监督或者定期走访检查?一旦出事情又是恶性事故,建议请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防范检查可以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 苏州老新村,阳台晒衣架安全问题谁来监督管理”问题,由于你没有提供相关小区名称,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 (二)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五)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 (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振动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七)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和露天焚烧; (八)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 (九)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序停放车辆; (十)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十一) 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十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问题业主也可以直接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请物业管理人员上门对破旧的晒衣架等设备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要拆除,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没有物业的小区,业主可以向社区反映情况,请社区人员上门服务,安全检查。 如果相关部门不作为,业主也可以向12345投诉。 感谢你对苏州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
2017-2-17 12:09:24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