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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者无耻 交警队事故组不力 被追尾者无奈.....

2024-12-17 10:05:5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题记】 我根本不想在论坛上发此帖,可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说利益,被迫无奈,不得不这么做! 2017年12月29日,天气雨 早上7.30分左右,我驾车由南向北行驶在松陵大道上,在经过松陵大道与芦荡路的十字路口,被一辆白色斯巴鲁suv追尾。根据后来在交警队看到的录像,驾驶者是一位女司机,前排还坐着一位小女孩。 当时是绿灯起步,前面一辆是货车,我驾驶的车处在同车道第二辆的位置。可能我驾驶的是一辆手动的,也可能是由于我好久没有开车了,起步较慢,被一辆白色斯巴鲁suv追尾,追尾后,白色斯巴鲁suv在我右侧加大油门扬长而去。此事恰好在电子警察的正下方,在交警队电子警察的录像里不能看出,但我在车里可以感觉得到。由于车流量较大又要送人到地铁赶火车,加上自以为福特车比较皮厚,更由于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而没有及时靠边停车没有及时报警(这是在此次事故中,最大的败笔)。 到了松陵大道地铁站后,下车察看车子发现:车尾防撞梁的塑料外壳断裂(见下图), 当即在7.35分左右报警。此后在7.38分、7.48分分别接到了与此有关的电话,8点左右,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人和车到了,然后一切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29日9.52分左右,来电询问评价出警情况. ……2018年1月2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接交警队电话(很感动) 接交警队电话,要我去交警队核对相关情况。安排好手头的工作后,于1月3日上午冒雨乘车前往交警队核实相关情况,找到肇事车辆并联系了该车辆的所有人,他们间的具体通话内容不知,只听到办案警官的片言只语,只知道对方蛮横无理,“拒绝到交警队来处理”,一切走程序,叫我耐心等待。在咨询有关人员的有关交通法规方面的知识后,下午我再次来到交警队事故组,要求警方在法定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是警官(协警)说要汇报民警,走流程等消息。我说好的,并把此次谈话的录音也告知了那警官。(此次保留了我与警官交流的谈话录音) 1月5日,交警队来电,说对方在交警队,叫我过去协商处理。(这么匆忙的事,我工作都来不及安排)我说今天来不及的,时间这么紧的话,工作不好安排。那警官就说可否把我的电话给对方,让对方来联系你再确定时间。我说可以的。 1月10日,我打了三次电话:一次未通;第二次接通了便民单的分机号,说不是该号;第三次才接通承办此案的警官电话,说还没有联系你啊,他们会抓紧联系对方的(有通话录音); 1月15日约13.55分,打电话到交警队,交警队的人,此警官在大厅,等会儿叫他打电话给我。可直到5点下班都没有…. (有通话录音) 1月16日约10.09分,再次打电话到交警队,承办此案的警官,说还没有联系你啊,他们会抓紧联系对方的。我说10个工作日已经到了,此案应该可以有个结论了,你们不抓紧处理的话,我要到论坛发信息了。他说这是公民的权利(有通话录音)。 ...... 17日上午耐心等待中….;17日下午耐心焦急等待中…… 18日上午忍无可忍,决定上论坛投诉 …… 此案中,不可否认,我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没有及时靠边停车没有及时报警。但不管怎样,作为追尾者,你连打个电话的勇气也没有(有无打电话,可以到通讯公司去拉我的通话记录),更不要说承担责任了!!实乃无耻又无赖之极!交警队事故组或许经手过太多太多的案例,见惯了各种无耻无赖之流,…….针对本案,给我的感觉是办事不太利索,官不大(不知是不是真的是官),牙很“僚”。敬请办案警官(不管是民警还是协警),不忘初心,不要忘记你的职业名称中有“人民”两字,并多多学习下列法规,注意相关时间节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4.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通事故处理” 行文至此,我不想把言语说得很过分抑或很暴力,更不想抹黑任何一方当事人,我只想陈述事实,只想问题能够得到合理妥善解决,那怕对方一个真诚的道歉!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了解,公安相关部门已和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当事人表示理解。谢谢您的关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上述四部法规,没有权力上传链接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车牌号码和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补充几个遗漏的时间节点: (1)1月2日14.28分左右,接交警队电话,....... (2)1月5日15.09分左右,交警队来电,说对方在交警队,........ (3)1月10日09.06分左右起,我打了三次电话:....... (便民单上提示的办时间是8.30分—)
如果不是当场报警,并抓拍追尾车辆,处理起来有难度
这事故说白了就是第一你是新手,不会开车不懂处理事故,第二你报警之后不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不积极处理事故 如果是对方追尾证据确凿,而且拒不到场协商处理,那么交警可以给你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与你的保险公司协商代位追偿 可是按你的说法是你拒绝到场处理事故,那么这个事情就不对路子了 估计你还年轻,很多事情做事不计后果……一步一步把自己搞得被动的不得了……
不敢承认“是新手,不会开车”,但“不懂处理事故”到是真的; “你报警之后不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不积极处理事故”,层注是从哪里可以得到如此结论!
“按你的说法是你拒绝到场处理事故,......”是我拒绝到场处理事故吗?
问题还没有解决啊
老实说,出事故必须下车查看,你没有;事后报警,增加了事故查处的难度; 事后报警,增加了事故认定的难度; 交警找出了事故当事人; 在1月5日,通知你过去协商处理,你没有去; 怪谁。。。
层主,前面的观点,本人很认同,同时对警方的辛勤付出表示敬意!! 但最后一句不敢苟同,要知道通知我的电话时间是“1月5日15.09分左右,交警队来电....”, 这个时候难道一放下电话就去?手头的工作就可以不管不问了?? 如果层主可以做到,那我给你送锦旗! 最新消息,通过警方的不懈努力,对方终于肯来处理问题了。 待问题得以彻底解决,我一定会申请删除此贴! 再次对警方忍辱负重,坚持依法定程序,公正解决问题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8-1-18 0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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