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来看看相关条例和技术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
5.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5.1.1 最高车速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 m/h.
5.1.2 整车质量(重量)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 g.
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该标准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节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现在的问题是超标电动车是否已经划入机动车范畴,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把电动车纳入非机动车,小学没毕业理解能力有限,请相关部门回答。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机动车上牌,相关车辆型号需在工信部公告的产品目录内,同时满足gb-1589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非机动车上牌,车辆品牌型号需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表》内。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需要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需要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划入机动车范畴是不可能的,你有的话就当心开好了,别买了不敢开
国家层面上的问题,到此多说无用。
让所有电瓶车车主都去开车前培训,一切都会好的。
2017-11-2 11:3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