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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诉“昆山天成佳园小区物业公司挪用全体业主代收代...

2024-12-15 21:10:1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昆山天成佳园小区自开建至今已十年有余,原物业费用一直为昆山市顶级收费2.5元/平米/月,自2014年新物业法修订后,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级别对应可收物业费用,其昆山中基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规定只能将物业费从2.5降至1.3元/平米/月(此收费是否符合其等级认定也待考证)。自此之后,物业公司便规定业主必须另外缴纳1.2元/平米/月的公共服务代收代缴费(指一些灌溉、清洁所需的水电以及电梯运行日常费用等),并规定:该笔收费必须和物业费捆绑缴纳,不得分离,代收代缴部分将根据每年实际消耗多退少补。
而事实上,实行至今,天成业主缴费配合率较高,物业不仅从未将物业费明细账公开公示,更是从未对于代收代缴部分多退少补,个别业主多次询问物业也被推诿无果。直至2017年物业起诉某户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案件中,在请物业举证费用支出环节,其财务报表显示代收代缴部分的费用结余很多,物业表示:因1.3元物业费远不够物业管理支出,故只能挪用代收代缴费用弥补物业企业利润!
我们作为遵纪守法的业主,1、绝对相信住建局在认定“物业企业服务级别与相应收费标准”的政策时,已考虑到其合理的利润部分,不会让所有物业企业亏本经营!2、如果中基物业觉得物业费远不够其正常维持经营,自2014年起,其口中的“巨亏”经营状况已有3年有余,完全可以向住建局提请退出即可!
可是实际上中基物业不仅没有申请退出,也从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每半年在显著位置公示收支明细、分摊等情况不少于15天,更是暗自挪用公款自用!我们在向社区反映后并未看到社区主任为此事作出任何处理意见,反而拖延成立业委会(此事后续另行投诉),于是,该次提请昆山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直接处理,并给予最终定论。
业主基本要求:1按法律法规严格办理,清算并公示账目明细;2要求物业企业如有继续管理小区的意愿,必须对全体业主作出未来工作遵纪守法、保质保量、定期公示的书面承诺;3提请相关部门对于该屡被投诉,屡出纰漏、顶风作案的物业企业进行终极警告惩戒!(我们可以容忍犯错,但是不能无底线容忍,那样等于放任)。
如无满意结果,业主群将向更高级别部门继续上访!直至12388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昆山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如下:社区工作人员与中基物业负责人沟通,负责人表示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3元/平方,代收费为1.2元/平方,物业是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操作的,物业在每年1月份、7月份对费用明细进行张贴公示。市民如有疑问,可到中基物业管理办公室查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就算有所公示,难道公示后表示1.2元的代收代缴完全用干净了?不多也不少?原来说好的多退少补呢?这种回答不痛不痒,完全没有解决其中问题!

2018-1-23 05: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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