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税率的问题,吴江万宝财富广场到了付业主房租的时候了,却没有按照当年双方签署委托合同所约定时间给付所约定的房租,事情还远不如此,还要业主支付税金,当然,需要交给国家多少税一分都不会少,可他所列出的税实在是离谱了吧,有业主咨询过税务部门,说不用交那么多税,他所罗列的是企业要交的税,个人根本不用付那么多,现在他还无视合同,居然要那么多的业主自己去税务部门缴税,开万宝的抬头,说到时税务部门收多少税再把他多收的税钱还给各位业主,可我们业主连能拿到多少租金都不知道何来的自己缴税,开玩笑那,万宝说的多轻巧,可那会多乱,当年为何要签署委托经营合同,不就是想简单点,毕竟不是每个业主都有时间都在本地吧,要他叫付租金的时候说要统计清楚统一发放,哦,现在业主们维一下权,就东推西推的,这难道不是在踢足球,为难业主,轻视合同,破罐子破摔吗,这种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做法实在让我们汗颜啊,本来可以互利互赢,大家都欢喜的事儿,却被他万宝搞臭了,还请帮忙啊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万宝的房子属于个人商业房产,按照政策,个人商业房产出租,分两种类型:月租金小于3万(含)的,应纳税金=租金收入*3.5%;月租金大于3万的,应纳税金=含税租金收入/1.05*8.5%。私房出租开票请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和付款证明。如您仍有疑问,也可致电(0512-63458360)咨询。感谢您对地税的关注与支持!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经区国税局核实,如您当时是与万宝广场签订的合同将房屋租赁给万宝,则须由您前往税务部门开具发票,抬头为您本人姓名,根据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规定,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您开具的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月销售在3万以内,则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您需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月销售在3万元以上的,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此外,您还需缴纳共计3.5%的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0.6%的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及附加税最终解释请依照地税局说明为准。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太湖新城经发局调查核实,万宝负责人在18日与部分业主代表谈判时,出具承诺表示对于1月15日到期的预付租金,开发商承诺在2月13日前支付(并包含此期间产生的违约金),如仍无法兑现,后期违约金加倍。对于税费,按实际发生额结算。谢谢您的关注!
税收国家有统一政策的,希望相关部门能简单明了的回复一下,不管3%还是10%...是否可以由万宝代交?
国家如此规定,可他们如此说
尊敬的国税局:万宝一年分三次给予“租金”返还,1月给实付房款的2%,7月给实付房款的2%(累计4%为保底收益),年底12月是万宝运营返利(分红),请问:
1.以上三次都需交税么?
2.假如都需要,每拿一次“钱”之前,1000多位业主(有些外省市的)都跑一趟太湖新城税务局?每年4000人次?还是一年按照实际收益统一交一次税?
3.每次都不知道拿多少钱,是预交税还是可以补交?
4.从政府效率和便民角度看,这些税由万宝代交是否可以?‘
以上请便民服务员一次性帮忙请相关部门解答清楚,避免后续数百业主再因为万宝的不诚信,处理的不清不楚而再次麻烦人民警察和信访局出面,谢谢!
那像我们现在状况需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业主连具体能拿到多少租金都不知,还谈何如何去缴纳多少税费,还有他要求开具他企业抬头是否存在不合理行为
2018-1-20 15: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