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再问方浜村委会

2024-12-9 17:54:4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fangbcun”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该处涉及地面为集体土地,村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合理利用。且管道位置您当初是口头认可的,现您矢口否认,村委工作人员现正在安排进一步协调工作。 感谢您的关注。
1、昨天,村委会陈某电话我,问我是不是叫谁谁谁电话给谢桥管理区,有兴师问罪之嫌。我想说的是现在是法制社会,我相信政府,不会去找关系我也没有关系,请方浜村放心。
2、电话里问我那块地使用权属于我,要我拿出证据。我想说的是,法治社会是讲求证据,农村工作除了法律,尊重民风民俗是否也是农村工作的一项。况且在上面的答复中村委会就该地块已经定性,是否有证据?
3、既然方浜村讲究证据,请将我同意的证据拿出来?
4、在上次我发帖的5天时间里,并没有哪一位工作人员和我联系,了解情况,昨天电话我要我和村委会、建设、施工单位商谈,昨天没空,但看了昨天的回复后,在村委会私自定性了的基础上怎么谈?如何谈?
5、我也主张商谈,等此次回复过后,村委会约我商谈。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fangbcun”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当时工人在施工时原本管道挖在两家弄堂中间的,您出来阻止,随后工人就挖在靠邻居一方的墙角边。在施工中您要求自家的厨房污水要接在邻居家的管道内,邻居不同意,理由是弄堂为公共使用区域您没有理由不让其在中间铺设管道,你就以管道占用自己地面为由将管道破坏。 经核实界定,该处管道施在公共集体区域内,对两户无任何不利影响,村委会与两户进行调解。您认为该处地面为您家的,可无法证实该土地为本人所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进行核实处理。 感谢您的关注。 附现场照片: 479431
2017-8-8 08:14:2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