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邻里中心,打出公告即将地下停车库收费,此商业四楼是卖给我们广大业主的,请问要不要给我们配置停车位的,每次反应问题,地方领导总是含糊带过,踢皮球,应付回复,从来没有为我们做过任何一件实事,包括四楼空中花园设计虚假销售,楼上噪音超标,私自把我们四楼水表全部私自更换,包括样板房有隔层,消防上不予许住宿,四楼照样有开店的,有住宿的 ,有办公的 ,请问常熟的三合一在查什么?地方领导严重不作为,当官不为民,不如回家,让有想做事的人进来做事,希望有担当的领导为我们做一点实事,不能让邻里这种害人,坑人的商家继续危害我们东南人民了
以上为投诉内容,以下为回复内容
“jstangl”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东南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1. 经了解,地下停车库是否收费开发商还在考虑中,如果确定收费,开发商也将会按照国家规定来确定收费金额。地下停车库的所有权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将对所有人合理收费,不再专门为业主配置停车位。
2.经实地核查,邻里中心四楼均为商业用房,检查中未发现有人员居住情况,检查过程中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对相关物业及使用人再次重申:装修及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被告知人员都表示知悉及作出承诺,今后将加大对该地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如有其他消防隐患线索可直接致电52301110(24小时值守),辖区派出所定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感谢您的关注。
地下车位是否有人防工程,也属于开发商吗?411,405还有好多全部是住人的,怎么会不让主人呢,四楼为业主购买的,凭什么不配置车位,政府这样敷衍了事的处理方式,这样的处理事情的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据说开发商因为跟房产局领导关系好,送礼了,房产局根本不把我们小业主的诉求当一回事,我们投诉后,开发商说跟房产局领导打过招呼了,肯定没事的,难道房产局就是这样做事的吗,派出所说没有住人,这样的回复是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jstangl”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东南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1.地下停车库的所有权为开发商所有,当初购房协议上并没有签订为业主配置停车位的条款。另人防工程归投资者使用和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车位对所有业主实行停车收费,并未出售或出租给某一业主,不违反相关规定。2.关于三合一问题,已第一时间向开发商方面进行了解,开发商方面表示,该套建筑备案性质为商业性质,了解到4楼和楼下商业区域存在有效防火分隔,设有单独的电梯供住户上下。同时联合街道“三合一”整治组进行现场查看,对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目前消防设施符合要求。感谢您的关注。
全常熟,那个小区你买了房子给你配一个车位的???
“jstangl”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东南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1.地下停车库的所有权为开发商所有,当初购房协议上并没有签订为业主配置停车位的条款。另人防工程归投资者使用和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车位对所有业主实行停车收费,并未出售或出租给某一业主,不违反相关规定。
2.关于三合一问题,已第一时间向开发商方面进行了解,开发商方面表示,该套建筑备案性质为商业性质,了解到4楼和楼下商业区域存在有效防火分隔,设有单独的电梯供住户上下。同时联合街道“三合一”整治组进行现场查看,对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目前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感谢您的关注。
三合一的标准是什么,住人的地方跟商铺不能共用通道,直达电梯不算逃生通道,这个你们都不懂吗
2018-6-28 15:5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