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解约合同公司能直接开除员工吗?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劳动者存在上述规定中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您与用人单位因除名、辞退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咨询。
请参考员工手册关于开除的相关规定。实际上已经没有开除这个说法,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反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如果员工对劳动手册的条款有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及上诉的。
2018-4-17 15: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