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ying123”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浮桥镇答复如下:经调查,该地块原为低洼地,后茜泾村用于冲浆并种植藕等,2016年,太仓鑫仓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将原来的水塘重新整修用于养鱼,并非在农田中新开挖鱼塘,目前地类属于坑塘水面。我不知道这个项目是谁批的?你觉得这样做合适吗?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xuying123”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浮桥镇答复如下:国土:经查,该项目经太仓市农业委员会和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备案编号8516004号。设施农业项目边上的鱼塘属于历史存在的坑塘水面,并非新开挖的鱼塘,从历年影像及土地现状图来看鱼塘面积并未明显扩大。
之前的藕塘才多大点面积这鱼塘多大面积?
2018-2-8 19: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