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问题

2024-12-5 5:06: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退休后在返聘单位受伤(发生时63周岁,农村户口),今年二次手术取钢板(64周岁)后需要跟单位协商费用问题,司法鉴定10级,上一年度在该单位的收入是28000元,请问我可以跟单位提出的赔偿标准1.住院医药费用(住院的发票总额)2.误工费用(按照28000的标准计算到司法鉴定的那天的天数算)3.护理费用,我们没请护工,我爸爸照顾,请问按照多少/天的标准4.交通费用,我们开的是私家车去医院的没有发票。5.营养费用每天按照多少标准6伙食费按照多少/天的标准7.10级伤残的计算方法:19158*17*0.1=32568.6还是28000*17*0.1=47600还是43622*17*0.1=74157.4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reegu_88”网友:你好!退休返聘在单位受伤的情况,不在《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范围,这个属于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民事方面纠纷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我的电话13806244176
这个貌似得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起诉。。。64周岁住院由父亲照顾?这老人家得近90岁了吧?身体可真硬朗!

2018-7-13 14:20:0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