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本人现在在吴江区芦墟镇318国道与芦莘大道路口开个小的餐饮店,2017年11月22日,网上出现了一篇诽谤侮辱我店的一个帖子,并隐瞒真相,歪曲事实误导网友,并且此贴在本地区微信朋友圈流传甚广,对我店名誉造成很大伤害和严重的精神损失。本人本不想理会这些流言蜚语,好好做好自己的工作。奈何对方气焰越发嚣张,咄咄逼人,何况子曰以直报怨。本人于17年12月1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报警,汾湖民警很快到达现场,并让我于下午13时30左右到汾湖派出所处理具体事宜。下午到了所里,民警耐心地为我解释了此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奈何本人心里着急,只记得民警说应该去法院起诉立案,他们有网警的。我到了吴江区人民法院汾湖人民法庭,里面的工作人员很耐心地解释说我这种情况不能起诉或者立案,因为没有发帖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只有网名无法进行下一步工作。并且让我回派出所寻求帮助。我又回到派出所,民警又耐心地为我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还给我看了法律条文。并且说让我去去法院申请他们派人来派出所,民警会全力配合法院的人开展下一步工作! 本人愚钝,不知道下一步工作该如何进行,请求寒山指点。如果要立案诉讼,该怎么办?如果不需立案,只要查询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可不可以?本人个人没此能力与精力,还请寒山领导助我!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即需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谢谢您的关注!
寒山闻钟上也有这种情况,个人的工作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都属于个人隐私,随意发布,诬陷都是犯法的,网涉及到这些也应该用*隐藏
帖子出现在贴吧上,诽谤我们,已造成很严重影响,不知该如何是好。
感谢及时关注,请尽快帮我提供解决办法,因为造谣影响非常糟糕,非常感谢。
去了法院,说是没有发帖人姓名,实名信息,不受理。
2017-12-2 16: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