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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改造事宜

2024-12-3 5:12:4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目前所居住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物业公司要改造地面现有公共停车位,做其他用途,是否需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还是走别的流程,盼知情部门回复,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故改造地面公共停车位需要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相城区住建局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2018-4-12 10: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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