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里面一起双车碰蹭事故,同责。由于初步判断维修费用不超过2000,当时交警给出的出警单上面写着同责,各自维修各自的汽车。后来修车的时候4s店超过了2000元,需要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保险单。多次和对方沟通后,对方由于不愿意出险,经过派出所的沟通后仍不配合提供。请问这个情况怎么办?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如该事故已认定结束,您可向承办部门请求帮助查询相关信息。您也可工作日时间拨打69372747进行具体咨询。
同责就是双方各50%责任,各修各车,你报你自己的保险了吗?
报了保险,但是保险公司说该原则仅针对于维修费用低于2000元,超过2000元的部分要走对方的保险
超出的自能自己掏了,都已经协调好了各自维修。
如果是我我也不愿意,都已经达成共识了,凭什么看贵了又来要我出保险。来年保费要涨的。
2018-7-20 1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