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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姑苏区消防大队督促整改消防隐患是你的职责吗?

2024-12-2 3:20:4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天辰花园消防隐患存在多年,本人16年至今多次向消防部门举报,仍未整改。难道物业不整改你们就可熟视无睹?你们的管理职责呢?处罚过物业吗?能公示一下吗?真的必须老百姓到纪委网站举报你们渎职吗?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姑苏消防大队监督员现场核查,经查,姑苏消防大队已对发现的消防问题进行了处罚,并督促物业整改,加强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如合同中已约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机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综上所述,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运营费用由业主承担。如物业公司不作为,建议向其主管部门报告。姑苏消防大队也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关注。关注。
拒不执行的,不是应该消防部门强制执行的吗?

2018-2-8 11: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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