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苏州银行名下有张信用卡,账单日是每月1日,还款日是每月19日。,平时都是按时全额还款的。这次,我在12/19应还款1万元,由于最近比较忙有所疏忽,虽然银行在12/16确实发了短信提醒还款,当时看到之后想到12/19还款还有3天就没太在意。直到今天上午(12/23)才再次收到银行短信提醒还款,在这期间(12/16-12/23)未收到任何来自银行的还款提醒,收到短信后我想起这件事情就立即全额还款了!苏州银行对于信用卡有3天还款宽限期,也就是说如果我在12/22之前还款都是不会产生任何罚息和违约金的,就因为相差一天就要产生300多元违约金和罚息。我在这件事情上,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和顾客,我提出的问题是,银行为什么已经产生了违约金和罚息才给我发送短信,为什么不在12/19还款日当天或者12/22宽限期的最后一天发送短信给我,在这件事情上银行是否已经尽了告知义务?是否有故意希望持卡人产生违约金和罚息?本人对于这个300多元违约金和罚息有点感觉冤枉,认为银行没有完全尽到责任。请相关监管部门能够予以解决,谢谢!
苏州银行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苏州银行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反馈的问题,我行非常重视,经核实,对于我行信用卡持卡客户,账单短信提醒会在账单日的次日,以及最后还款日的前三天分两次发送到您预留手机号码。如果您在我行预留了电子邮箱并且设置了电子邮件寄送方式,我行也会在账单日的次日将您的当期账单明细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同时,我行也向信用卡持卡客户提供了最后还款日后3天的“容时”还款,如您所述,在您最后还款日后3日,因您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故系统自动产生罚息。由于您并未留下您的相关信息(如卡号、身份证号码等)和联系方式,如您后续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随时致电我行7*24小时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289188,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再次感谢您对苏州银行的关心与支持,顺祝您:身体健康,新年快乐!
呵呵呵,谁让你忘记的,以后谁都可以不还信用卡来这儿投诉了,社会的悲哀
听你的话才悲哀,我说不还信用卡了么?信用卡用了肯定要还,我在这儿提出的问题是银行是否有完全尽到应有的提醒义务?为什么非得已经产生违约金了才来提醒。按照你这种说法才有了让银行有“离柜概不负责”这种霸王条款,因为你这种人会说“谁让你不当场点清楚”
提醒你了,你就想天天提醒,天天提醒你了你就想每时每秒提醒你,你忘记了总有理由的,不就是想不还利息么,别说的那么高大上
现在铁路12306购票越来越人性化了:在12306网站上提前几天购票,12306会在开车前24小时给定票的手机上发来一个提醒乘车的短信。
按楼主的逻辑,在开车前24小时收到12306的乘车提示短信后,因忘记了乘车时间导致误车,是不是就可以有理由投诉铁路12306:既然可以在开车前24小时发送乘车短信提醒,那为什么就不能在开车前2小时的时候再短信提醒一下?那是不是可以认为铁路部门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楼上所说,我是比较认可的,确实现在很多国企的服务也在逐步完善,但你也不可否认这些“弱势群体”还确实存在一些霸王条款和服务上不够完善的地方吧~首先,我对于这个逾期,作为持卡人一方,肯定是有过失的,这点是承认的。其次我发这个帖是因为,在我逾期收到短信全额还款后立即致电了客服,告知我会产生300多元罚息,我后来网上搜索了一下在信用卡还款这个问题上,银行是否有义务在产生逾期前电话或短信提醒持卡人,网上2个观点都有(有认为银行有义务在逾期当天提醒持卡人,也有认为银行可提醒可不提醒这是持卡人自己的责任),具体的关于这个问题细节的法律类条例没有查到。在这发帖,是希望能够得到官方的解释,如果说相关法规条例有明确说明,银行可提醒也可不提醒,那么我对于这个罚息是完全认可的,否则从法律和心理上我都是难以接受的
银行提醒是服务,不是义务。
你不接受有用吗?你敢不付罚息吗?去法院起诉是什么结果,你心里没点数?
这种事情还来投诉,楼主你也是够够的了,
欠钱了就得还,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到最后都是人家银行的事情,人家提醒你了,你怕忘了可以马上还啊,为什么不还?现在的世道,难道真的成了欠债的是大爷的时代吗?办卡的时候都有章程,你办卡,你不看,你不遵守免息的游戏规则,怪谁?真是笑话的很
假如银行真如你所想的那样,故意希望持卡人产生违约金和罚息,那为什么还提前在16号发你提醒的短信?
你想利益最大化的想法无可厚非,但有本事你不要违反游戏规则啊,活该!贪小利,有时是要得不偿失的
同意这个观点,现在很多人都分不清服务和义务的关系
为你点赞~~~~~~
2017-12-23 14:1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