阊胥路从三香路往南到胥江路(北向南)没有一块禁停标记。反向在原火柴厂位置附近有个禁停标记。说明这一路段西侧可以临时停车。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根据反映的情况,经辖区交管部门现场查看,盘胥路南往北楼主所述位置有禁止停车标志,还有辅助标志载明全路段,明确提示盘胥路路段禁止停车。三香路往南阊胥路亦有禁止停车标志,也载明了不可停车。《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机动车不得在禁止停车或者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在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后,立即驶离。相关法条中对停放车辆的地点进行了明确描述,一般情况下不再设置禁停标志。对违法乱停的车辆交管部门部门将进行拍照取证,严格查纠。在此也呼吁广大司机应根据交法的相关规定文明驾车、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2017-8-22 09: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