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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消防部门

2024-11-26 18:14: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市观前街颜家巷民房变店面,几乎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从原来的东西两头开店面到现在几乎整条巷子都开了店面,而且一半以上是餐饮业,事已至此我想问一下,这样做合理合规吗?民房就可以这样随意变商铺?再者,餐饮业都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在连着一起的住房都变饮食店,要是有个火灾隐情那是不得了的大事毕竟是在苏州最繁华的观前街!前阶段北寺塔附近饮食店煤气罐泄露爆炸造成事故,观前地区理应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整顿该处狭小的弄堂,况且现在对周围邻居生活也带来困扰,每天一到中午和晚上热闹不已,吃喝笑骂声不绝于耳影响观前形象,如果连这种市中心都管不好那真的应该向更上一级的职能部门反映问题一下,请各位特别是消防联动城管部门认真对待此事,我们也将持续跟踪了解后续情况。
想请问一下市消防部门,颜家巷沿街房屋有无消防安全隐患呢,是否经过消防部门审批和备案?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19号令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又依据《苏州市政府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第五条之规定,饭店、茶馆、快餐店等不得将城镇住宅用作经营场所。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2017-10-30 1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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