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原住官浦马巷村,于2017年2月拆迁,没有安置房现处于过渡期,租住在尹东新村,五月1号起小区物业开始收取租房者停车费,我们作为拆迁户,也是安置在此片区内,过渡费只够我们租房,现收取停车费每月120一辆车,已对我们生活造成压力。此问题较为普遍,我身边有很多亲戚朋友遭遇这样的情况,希望政府部门为人民解忧!我们住的小区是尹东二区,五期、六期、八期都存在此类情况。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1.根据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158号文件关于印发《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三章第九条内容:拆迁协议明确提供给安置房的车位外,其余车位按小区物业停车位收费标准收取车位管理费及租金,上述收取的费用单独建账。2.物价局均有停车收费的备案。3.本街道所有安置小区从5.1日开始收取停车管理费用.4.等服务对象安置房拿到后车位是不收费用的。此复。吴中区郭巷街道
把车卖了就省120一个月.
找书记主任他们不解决你可以说他们家里他们绝对不出停车费的
你去郭襄拆迁办要房子拿到房子不就可以不出钱了吗
网友:
您好!经了解,1.根据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158号文件关于印发《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三章第九条内容:拆迁协议明确提供给安置房的车位外,其余车位按小区物业停车位收费标准收取车位管理费及租金,上述收取的费用单独建账。2.物价局均有停车收费的备案。3.本街道所有安置小区从5.1日开始收取停车管理费用.4.等服务对象安置房拿到后车位是不收费用的。此复。
吴中区郭巷街道
2018-5-8 23: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