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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即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

2024-11-24 0:09:3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在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的网站(http://www.szzydb.com/index.shtml)上看到有贷后管理业务,其中 “变更房屋他项权证范围”中包含了“⑶贷款人因离婚申请减少共有人的”这项业务。想请问,“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离婚后申请减少共有人”这条个人是否能够办理?办理流程和费用是怎样的?谢谢。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我集团子公司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我公司网站在贷后管理业务中“贷款人因离婚申请减少共有人”的业务流程,原主贷人需提供材料如下: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人身份证明、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执行生效书)、贷款银行还款明细(公积金、商业)、公积金缴存证明、最近12个月工资流水。姑苏、虎丘、吴中、相城的客户带好以上材料至人民路3118号苏州国际发展集团8楼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其他各县市客户至公积金贷款受理当地担保公司审核,符合减少共有人条件的客户予以办理。1.个人自行办理的:需按贷款余额100%收取保证金,待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房产部门出示的《房屋权属登记证明》我公司收妥后保证金全额退还客户。2.由我公司办理的:(1)按贷款总额的10%收取保证金(可退)+服务费500元(2)按贷款余额的50%保证金(可退)+服务费500元客户也可待贷款还清后再自行办理变更,则不收保证金与服务费。如有疑问,欢迎拨打80780816电话咨询。
公积金的出来吱一声呀

2018-7-18 1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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