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华庭小区难道不在苏州禁摩区域内?白天夜晚都有摩托车从8幢前的道路来回穿行,噪声严重影响正常休息,请相关部门操心管一管。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发布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心城区禁止发展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全天禁止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上述区域内的单位、个人的二、三轮摩托车需申领悬挂通行标识,在指定区域通行。”中心城区是指312国道、阳澄路、双阳路、星华街、新机场路、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越湖路、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 我局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有关摩托车通行的规定精神,于2007年12月20日至30日发放两种摩托车通行标识。一种为红底白字。发放对象为中心城区的市区专段号牌(牌号为苏e/00000至50000及苏e/0a000至0z999)摩托车,可进入中心城区以内任何区域通行,但每日8时至17时,禁止在人民路(人民路至平门桥段)、干将路(相门桥至干将桥段)通行,允许横穿上述道路。另一种为蓝底白字。发放对象为行驶证登记住所地址在中心城区以内的市区其它号牌摩托车,可在东环路、吴东路、东吴南路、越湖路、友新路、南环西路、晋源路、苏福路、长江路、312国道、东环路、苏春西路、星明街、苏虹西路、星港街、机场路以外的中心城区通行。如还有不明之处,请拨打交通管理咨询电话96122详询。
在行驶路线上,全天禁止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312国道、阳澄路、双阳路、星华街、新机场路、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越湖路、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通行。上述区域内单位、个人的二、三轮摩托车需申领悬挂通行标识,在指定区域通行。每日8时至17时,禁止在人民路(人民桥至平门桥段)、干将路(相门桥至干将桥段)通行,但允许横穿上述道路。
针对市民反映摩托车在小区内噪音扰民情况,木渎派出所已与小区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其加强小区管理,对陌生人员及车辆做好登记。派出所也将加强该区域的巡逻,市民如遇类似摩托车扰民等情况可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
2017-5-6 16: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