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路面上带棚载客三轮车很多啊(本贴只针对浏河镇),红灯乱闯,占用有限道路资源,你们可以派人去实地观察,在浏河老菜场那边本来不是很宽敞的道路被三轮车大军占用,汽车站那边道路也被占用,周边小镇如陆渡,浏家港地区皆是如此。他们会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过往机动车辆看见三轮车大军避之不及!
我想请问交通部门对于此类车辆是如何管理的?是放任自流?或是集中整治?又或者予以取缔?
浏河p民等待回复。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太仓一颗草“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长江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答复如下:1、对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由交通部门依法管辖。经依法鉴定,该类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需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到车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法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经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
2、2016年度以来交警浏河中队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初次违法发放《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宣传告知单》249份,第二次违法简易程序罚款处罚27起、一般程序处罚122起(无证驾驶行政拘留56人,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66起)。浏河交警中队下大力气对该类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了持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该类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所减少。但对该类车辆的管理需从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强源头管理,仅凭交警部门打击该类车辆道路安全环节的违法行为,很难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效果。
3、交通警察大队浏河中队将在三轮车违法行为日常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协调交管、城管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该类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2016-12-2 13: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