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公积金中心:
我在新区有套房子,目前是老婆的公积金的委托提取的方式还贷,差额自己补足。我自己的公积金目前是还另一套房子,现在另一套房子已经即将还清,我想咨询 我的公积金怎么可以用到 我在新区新的房子上面?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材料,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skszjsjt网友,您好!根据上述情况,您家庭有两套住房贷款,您办理委托提取的那套住房贷款即将还清,待还清且委托提取业务终止后,您可以办理签约新区住房贷款的委托提取协议,即办理委托人增加手续。请您凭之前妻子签订的《委提协议》、您的公积金卡、身份证、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原承办银行办理。注:一般情况下,贷款还清次月委托提取业务自动终止,如您需手动终止的,请凭身份证、公积金卡、原《委提协议》到原承办银行办理。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很简单的嘛去公积金中心搞搞就好了
2017-10-19 11:42:09